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实拨资金三种方式。三种支付方式业务流程不同,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也有所差异。
1.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的程序是:事业单位在需要支付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因此,事业单位应在收到财政部门委托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财政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在实际使用了财政资金的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2.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收入的程序是: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到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可以用于结算和支付。因此,事业单位在收到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上所列的用款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不是实际的货币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不是实存资金账户,是一个过渡性的待结算账户。
3. 财政实拨资金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实拨资金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收入的程序是: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入请求。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因此,事业单位在收到单位的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上所列的收款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在财政实拨资金方式下,事业单位收到的是货币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是实存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