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负债是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政治的稳定。本文就经济发达地区乡镇财政负债问题的成因以及对策试谈几点粗浅认识。
乡镇政府招商引资任务重,投入成本大。在某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级党委、政府把乡镇的招商引资实绩作为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项首要内容,乡镇领导压力大,任务重,因此千方百计加大政府的基础设施投入,“筑巢引凤”,为吸引新增资本的落户打造投资环境。如此一来,不少乡镇招商引资过程中不仅债台高筑,而且形成了大量的土地开发经营亏损,这是乡镇财政负债的一大成因。
少数乡镇领导热衷于搞“政绩工程”。有的乡镇领导急于早出政绩,不考虑地方财力限制,没有用实事求是、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思路,而是贪大求洋,摊子铺得过大,容易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
对乡镇财政支出的有效监督不够。大部分乡镇人大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乡镇财政支出“一支笔”审批现象较为普遍,少数乡镇领导的民主法制观念较差,搞“一言堂”,“一把手”领导的决策难以得到有效的民主监督,乡镇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
历史遗留的乡镇财政违规担保问题。前几年一些乡镇政企不分,政府为企业和各经济部门提供了一些显性和隐性担保,因而产生了政府的隐形和或有负债。
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的有效监督。
一是同级人大应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乡镇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财政收支计划制度和审批制度,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二是上级政府部门应强化监督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对政府举债行为设定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督促乡镇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共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必要时应聘请权威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项目可进行社会听证。
三是财政部门应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对乡镇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凡是财政性资金都必须集中记账,统一管理,乡镇财政部门应向上一级财政部门真实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和资产负债的规模。
四是大力加强审计监督。上一级政府审计部门应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年度财务审计,特别是应对金额较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借鉴西方国家效益审计的经验,积极探索投资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路子,让效益审计有效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五是依法实行司法监督。对严重违反预算法和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改革对乡镇领导的考核机制。要建立政府债务问责制,如果有违规担保、盲目举债、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损失,截留、滞压、挪用项目资金,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把政府债务的借、用、还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一些地方政府为急于求成,甚至脱离实际大搞形象工程而盲目、超常举债现象进行有力遏制。
对现有负债核实规模,及时治理。对乡镇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债务,应核实规模,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首先,要深入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和性质,对那些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造成的债务,政府应该考虑通过安排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而对那些因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债务,则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其次,要建立政府债务预警体系,控制财务风险。同时,要强化对债务责任主体的监督,严格控制借入新债。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