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集中支付制涉及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业财务科,下属企业业务部门等部门。
1、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责
负责归集所有收入,并按已审批的资金支付计划准确、及时办理支付业务,同时将支付的信息,按要求反馈到相关部门和企业。
2、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职责
负责具体资金支出计划的分类、归集、审核及编报工作,并协调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业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保证各项支付工作的顺畅进行。
3、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编制本部门的资金支付计划,复核本部门下辖的、下属企业上报的资金支付计划,并及时将复核计划送达集团公司财务部。
4、下属企业财务科的职责
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会部的指导,审核本企业的具体资金支付计划的分类、归集、审核及上报工作。
5、下属企业业务部门的职责
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要求,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资金支付计划,并及时送达财务科。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