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化的规划设计、绿化建设及抚育管理,对群众绿化进行指导检查,对城市公共绿地、园林设施设置、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指导。
(三)负责全区公共绿化、群众绿化的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预测预报消杀防治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临时占挖绿地、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的审批、审核。
(五)负责区内所管公园的卫生清扫保洁、绿化、维修养护、清冰雪等管理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