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建发〔2011〕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从事监理活动的管理,维护我市监理市场正常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11]9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