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前身为金华市房屋管修所,成立于1985年3月,2007年12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更名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处,2013年更名为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服务,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住宅、非住宅)管理和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移交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安置及日常管理;
二、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承租)受理、资格审核、销售;
三、负责市区直管公房承租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安置及日常管理;
四、负责对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宅的维修养护进行指导、监督及管理;负责公有房屋的维修养护管理;
五、负责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六、负责非住宅直管公房出租管理;
七、协助市建设局对城市危险房屋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