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州地震灾害的预防和救灾工作,加强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州府发〔2005〕4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地震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实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整合资源,及时有效,综合协调的原则,改变重灾后救援轻灾前防范,重政府及部门救援轻群防群治的倾向,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切实做好灾前监测、预防、灾情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