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龙政办[2013]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对原制定的《龙岩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增加了房屋征收及补偿类、房地产业管理类、住房保障类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三)抓住公开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今年(2013年)以来,全面加大了住房保障类、房屋征收及补偿类、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类这些被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1.住房保障类信息公开方面。在局门户网上专门开通了“住房保障”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工作,已公开的信息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累计完成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开工项目、开工套数、工程进度、竣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配租配售套数、剩余房源、审核通过的情况和退出信息等,并保持为最新信息内容。同时,我局还利用“闽西报”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2.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方面。以服务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房屋征收”专栏发布信息,发布的信息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法规、房屋征收告知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房地产认定结果、被征收房地产评估结果、安置回迁选房公告等。二是通过现场张贴、发放到户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三是在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班组(拆迁公司)办公场所,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公布房屋征收的有关信息。
3.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公开方面。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要求编制和实时更新,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实现审批结果公开。
(四)注重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今年(2013年),我局委托市数字办对“龙岩市住建局”门户网进行了全面改版,新版门户网站专门在首页突出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增加了“公共服务”、“安全生产”、“审批结果公示”、“青年文明号”等栏目,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还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移交工作,以方便市民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至此,历年累计公开信息7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法律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73条,建筑业管理类信息13条,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类信息35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类信息6条,勘察设计管理类信息7条,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类信息12条,人事人才管理类信息3条,房屋征收类信息2条,房地产业类信息4条,住房保障类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龙岩”政府网站、“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档案馆、图书馆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整地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档,以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3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件,其中5件为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配租配售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问题。至此,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受理的6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其中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非政府信息2件,属主动公开但尚未公开信息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本局内部工作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因没有具体收费标准,故我局未施行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历年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部门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导致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或不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尺度把握有待加强。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