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于2008年成立了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立信任组长,副局长林祝荣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完善制度,是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局根据《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龙岩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龙岩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原制定的《龙岩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质量
1、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全部按照规定发布在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大力加强本局网站建设。2010年我局委托市数字办对“龙岩市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完善了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了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还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移交工作。
2、抓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们确立了“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并全部在“中国龙岩”政府网站、“龙岩市建设局”门户网上进行公开。至此,历年累计公开信息3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律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信息2条,规费征收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8条,建筑业管理类信息10条,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类信息24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类信息2条,勘察设计管理类信息20条,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类信息1条,人事人才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龙岩”政府网站、“龙岩市建设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档案馆、图书馆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整地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档,以方便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1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其中二件为网上申请,一件为书面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钢结构招投标备案、工程监理信用档案备案等问题。至此,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受理的三条依申请公开已全部认真按规定给予办理答复。三件均为“同意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应保密的信息和本局内部工作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因没有具体收费标准,故我局未施行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历年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有些部门对其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有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