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建委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作为建设责任政府部门的主要内容,以落实各项制度为基准,以“泰安市建设信息网”、“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网站为主要载体,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建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和安排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监察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工程建设科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根据班子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市建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在日常的工作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内容,将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和个人,完善和健全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用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服务承诺制。制订了办事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制订了《市建委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建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建委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等,保障公民知情权;三是建立公开考核机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公开监督制度。制订《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公开追究机制。制订了《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市建委投诉处理制度》等,对未按规定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或搞虚假公开、有行政过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相应处分。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利用“泰安市建设信息网”、“泰安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展板专栏等为载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和信息量。一是在便于公众知晓醒目的位置建立板报专栏进行公开。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科室职责、工作动态、办事时限等全部公开,并设置了意见箱。二是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加大决策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以城乡建设重大决策为重点的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了“建设之窗”专栏,及时将建设系统重大活动、城市重点工程、工作重心、行业信息,以及建设系统各级、各单位的职能等“和盘托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了建设信息的公开经常化。
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信息量。
一是公开办事流程。将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要求、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项向社会公布,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是 加大本部门便民热线宣传力度。市建委设有便民电话服务办公室,在承接市便民电话服务中心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市建委内部服务电话的公开力度,从而能够及时处理市民投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市民解难,为政府分忧。截止2011年底共受理614件,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了现行文件公开。实行文件公开联动制度,对适宜公开的现行文件,按信息报送程序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