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企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
基层企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要进行现场评审和发表评审。现场评审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小组取得成果后二个月左右为宜。相隔时间太短,不能很好地看出效果的维持和巩固情况;相隔时间太长,则不利于更好地调动小组成员的积极性。现场评审时,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熟悉QC小组活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的成员最好不少于五人。现场评审和发表评审两项结合起来,就是对该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的总成绩。企业评审的重心应放在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上,因此现场评审的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为宜。
(二)各级质量管理协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
各级质量管理协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一般都和评选各级优秀QC小组结合在一起进行。各级质量管理协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为减轻企业的负担,一般只进行发表评审。
评审时由主办质量协会聘请懂质量管理理论、能指导小组活动、会评价小组成果的人员担任评委,组成评审组,评委一般不少于七人。评审一般应按以下的程序进行:首先由发表会的主办单位把参加发表的小组的成果材料收齐后,提前交给每一位评委审阅。评委审阅后,按照评审原则和评审标准提出评审意见。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