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并负责落实执行。
2、负责组织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有关政策调研及解答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和规定,有关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供领导决策。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开户、汇缴、变更、补缴、查询等业务。
4、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业务。
5、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缓缴、封存业务。
6、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核对、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催缴工作,并对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指导,帮助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8、负责对凤台县内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1、负责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格、资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2、负责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帐;
3、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控制,配合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贷款的回收工作,对收回的贷款本息及时、足额入帐,对逾期的贷款进行催收;
4、负责中心与委贷银行、担保中心、房屋开发建设等单位相关协议的起草工作;
5、负责贷款项目的管理和施工现场考察;
6、负责协调担保、银行、评估、公证等机构,实行贷款“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7、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9、负责拟定贷款的相关政策,做好对分中心的对口业务指导工作;
10、对于贷款中违约引发的法律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提起诉讼或应诉;
11、承办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负责承办委托划扣、撤销担保人、贷后管理。
1、负责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
2、负责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的编报;
3、负责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报表、会计分析等资料的编制和报送;
4、负责资金的调度、安全使用;
5、负责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6、负责分中心同承办银行的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
7、负责编报分中心管理经费收支预算,管理经费的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
8、负责分中心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移交;
9、负责分中心职工工资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分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其他各种保险金的核算和缴纳工作;
11、负责分中心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12、负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13、负责对外报送财务、劳资等各种报表;
14、负责文秘对分中心的各种文件、计划、申请等要及时起草,及时报送;
15、负责分中心的文书、财务等档案的管理;
16、负责分中心的工会、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对外接待工作。
17、负责分中心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详细记录来源、价值、使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档案。
18、负责分中心的车辆管理,对每次派车要有使用事项、油料供应、出行路线等记录,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审批。
19、负责分中心的办公费用管理,要做到购买有计划,申领有记录,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20、负责分中心的日常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分中心制定的考勤制度,不漏考,不错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1、负责分中心的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2、负责召集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3、负责单位信息系统网络的设计、管理等工作;
24、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实施工作;
25、负责对单位计算机操作员的上岗考核和管理工作;
26、负责单位人员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计算机教育工作;
27、负责市、县、银行间的网络连接建设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