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设3个职能科室:
(一)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统筹协调管委会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会务、后勤、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科
负责景区景点规划的编制、报批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古民居的文化遗产抢救与整理保护工作;负责古民居景区内景点及相关建设项目的报批;监督检查古民居修复质量与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古民居景区内各景点土地的征收、报批、利用等前期工作;负责古民居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古民居景区的文明卫生、旅游秩序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古民居景区内经营场所、游乐场所和交通运输的审核工作;负责古民居景区内公共设施保护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古民居景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游客投诉与居民投诉的调处工作。
(三)缙云县河阳古民居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市场开发科
负责古民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古民居旅游总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指导古民居旅游产品形象的设计和包装工作;组织并参与国内外各种专业研讨会、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促销活动;指导和组织旅游节庆活动;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与信息收集,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指导古民居旅游产(商)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古民居网站建设;指导古民居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