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产于四川绵竹。绵竹,位于剑山之南,且唐代时人们以“春”名酒,故名剑南春。绵竹素有酒乡之称,是川酒发源地之一。
早在唐代武德年间(618—625年)的“剑南之烧春”就是绵竹产的名酒之一。相传李白为喝此美酒,曾在这里把皮袄卖掉买酒痛饮,留下“士解金貂”“解貂赎酒”的佳话。
宋代,绵竹酿酒技艺在传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酿制出“鹅黄”“蜜酒”。其中“蜜酒”被作为独特的酿酒法收于李保的《续北山酒经》,被宋伯仁《酒小史》列为名酒。北宋苏轼称赞这种蜜酒“三日开瓮香满域”“甘露微浊醍醐清”。
明末清初,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剑南春酒业凋零,直到清康熙年间才逐渐恢复,出现了朱、杨、白、赵等较大规模的酿酒作坊。剑南春酒传统酿造技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绵竹县志》记载:“大曲酒,邑特产,味醇厚,色洁白,状若清露。”
清末,绵竹酿酒作坊已有上百家,较出名大曲坊已增到18家。绵竹商贸因此更为昌盛,出现了“山程水陆货争呼,坐贾行商日夜图。济济直如绵竹茂,芳名不愧小成都”的繁荣景象。
民国时期,专门经营绵竹大曲的酒庄、酒行酒店已达50余家。绵竹大曲被称为成都“酒坛一霸”,“四川大曲酒,首推绵竹”,而且还销往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地。
1951年5月,以“朱天益”“积玉鑫”“裕川通”等老牌作坊为主,成立了国营绵竹县酒厂。
1974年,剑南春开始出口,远销至日本及中国香港、澳门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