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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职责调整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四)将原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编制市区公用事业和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四)将原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编制市区公用事业和市政维修目标和年度计划;市政设施、广告牌、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规划区绿化的管理工作;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等职责划给市公用事业局。

(五)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六)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七)加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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