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会务,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项。
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房改工作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同县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城区房改的具体业务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参与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经营工作;负责全县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的监管;承担城区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管理;负责城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监管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承担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商品房交易、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建立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质量保修金监督指导,指导县房地产协会和物业协会工作。
(三)建筑业监管股
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筑业及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县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质量情况及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全县各类房屋安全鉴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建筑节能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四)城乡建设股(房屋征收办公室)
承担编制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承担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协调、督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
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区排水、城镇燃气等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管;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村庄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承担县小城镇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行业管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以及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