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杭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富阳市建设局
2、 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地下管网、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工作(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3、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安排和执行;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概算审核、审定;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审核。
4、 负责全市的建筑行业(行政)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及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负责建筑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负责房地产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管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房屋产权产籍、抵押、租赁、廉租住房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
6、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和拆迁企业资质的审核;按规定权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管理全市村镇建设工匠;指导、监督全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8、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负责建设系统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建设行业职工的培训和教育;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0、 指导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建设、防灾抗灾工作。
11、 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12、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