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建筑管理局是平凉市住建局直属单位。
(一)在市建设局领导下,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参与研究编制全市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促进建筑业发展。
(三)承办全市建筑施工企业、预制构件企业和建材实验室资质审查、报批和证件合法登记工作;管理市域内建筑队伍和进境施工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伍。
(四)落实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办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管理和资质、造价、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
(八)承办平凉市城区规划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并按工程建设管理权限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