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一)机关内设机构有9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规划处、组织部(劳动人事科)、审计科、法制科、综合审批科、交通战备办公室、群众工作部。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1个,分别为:
1、张家口市运输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以及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2、张家口市公路路政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维护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地方道路的路产路权和超限治理等工作。
3、张家口市公路工程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公路基本建设管理,公路工程企业资质审核,新建、改建公路工程方案设计、预算审核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4、张家口市公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履行国、省干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5、张家口市地方道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养护及路政管理,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6、张家口市出租车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管理,出租车辆技术等级鉴定和二级维护管理。
7、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职责:负责机关办公及职工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8、张家口市交通质量安全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政府履行交通系统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及相关方面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负责公路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及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审定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9、张家口市民用航空机场建设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履行民用航空行业管理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与海南航空公司及空军合资共同建设张家口军民两用机场;负责与民航管理部门磋商有关机场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负责做好民用航空业务拓展工作,对与民航相关的空港物流等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融资和合作开发等工作。
10、张家口市地方铁路管理处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履行地方铁路行业管理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与铁道部及北京铁路局共同出资建设京张城际铁路;负责做好地方铁路的业务拓展工作,对其他铁路项目及铁路相关的业务及产业进行投资、融资和合作开发;负责与铁道部门磋商有关建设、运输、管理等相关问题。
11、京西产业集聚区管理处(台商创业园区)部门职责:负责代表市政府管理产业集聚区(台商创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涿鹿果树场的现有资源,加快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广泛吸引外资,建设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竞争力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和台商创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