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级机构
解放后,1986年7月,在县农业局内设土地股,历来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1987年4月,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出(1987)24号文件,确定正式成立正定县土地管理局,首任局长苏立道。
初建时,机构小,人员少,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1987年4月暂驻县政府招待所,1988年9月迁至外贸局冷冻厂借住,1992年8月迁至林产品公司,1994年12月8日,正式迁入了恒州北路新建的土地局办公大楼。至此,机关驻地稳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日臻完善,局内设1室3股,至1996年底,局内设2室、6科、1站、3所和12个乡(镇)土地管理站。1990年3月,苏立道调离,由赵德华任局长,1991年10月赵德华离岗,由副局长李吉成接任局长兼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