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的因素一般包括:申请人的名称;申请函的签字盖章;申请文件的格式;联合体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审查因素等。审查标准应当具体明了,具有可操作性。比如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等。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删减、补充和细化。
(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因素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资格以及其他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审查标准主要是核对审查因素是否有效,或者是否与资格预审文件列明的对申请人的要求相一致。如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资格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