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今年设市城市、县城要组织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订。
绿地系统规划将作为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考核的重要内容。
《导则》提出,各地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开展城市绿地系统专题前期研究;应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而科学制定城市绿地建设的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导则》明确,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体现“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对纳入生态红线的各类绿地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构成区域绿地系统主骨架的典型绿地、道路与河流两侧的防护绿地、重要湿地,以及城镇周边和其他地段的重要生态绿地,原则上应当纳入生态红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