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近日,茂名市住建局紧急部署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局长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管理松弛、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应按要求配备项目监理人员,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资格、数量、在岗履职等情况,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真正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市安全协会和企业、项目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一是集中进行课堂培训,放录像,进行电化声像结合事故案例讲评分析“三违”作业的危害性;二是进行现场观摩讲析、查隐患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比教育,对违规违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录像,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观看,并同时播放规范标准作业录像,形成鲜明对比,强化教育,促进提高。通过对一线作业个人的重点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其安全施工意识和安全施工技能。
市住建局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布置和督促施工企业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改,切实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依法加大对隐患整治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开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不全的、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凡在建工程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设备,实际工作状况、使用登记情况、拆装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专项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同一工程项目同时存在2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将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茂名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平台录入不良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大隐患要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一造册登记,指定专人跟踪整改。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安全生产整治取得实效,在参建各方主体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3个月内,抽查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30%以上,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茂名市近年推行了建设工程专家论证制度、远程视频监控制度、细化深基坑的支护结构检测和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制度、检测系统信息化制度。目前,茂名市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和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从强化基础建设、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入手,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