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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未来三年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

2016/03/141098 作者:佚名
导读:3月10日,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未来三年我市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随着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大幅提高,我市公共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凸显,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十分突出。3月10日,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未来三年我市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精神,我市明确城市停车场建设发展重点为三个方面:

突出重点区域。城市停车场要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

突出集约化发展。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突出信息化建设。停车场建设要与“互联网+”结合起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根据安排,3月底前,要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6月底前,要研究提出2016年及未来三年停车场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停车场项目库,纳入三年滚动计划。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原则上将坚持因城施策,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建管同步等。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在市场准入方面,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错时停车与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

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采用PPP模式建设停车场,结合停车场项目特点,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简化停车场建设、经营手段办理程序,持续加大停车场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和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停车收费政策方面,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由社会资本和政府共同投资的新建停车设施,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在停车智能化方面,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量。

在停车综合治理方面,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泊位,保障公共停车场合理需求;确保路内等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公开透明,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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