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精神,我省核发的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2次延期复核,陆续届满6年使用期,需换发新证。为做好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换证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统一组织,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工作安排
凡证书签发日为2010年12月31日前,且满足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网上提交换证申请。2017年起,换证工作将常态化开展,满足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应于证书6年使用期届满3个月前按流程申请换证。
三、换证对象
申请换证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证书经2次延期复核将满6年使用期;
3.年龄未超过60周岁;
4.近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且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身体健康状况适应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换证流程
换证人员经网上申报、现场核验和继续教育合格后换领新证。
(一)网上报名
自2016年5月15日起,换证人员可通过单位或具备相关工种考核资格的基地,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221.226.118.168:7080/jscbmis/)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核验
换证人员应在网上申报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至所选考核基地进行资料核验和信息采集。
1.资料核验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近3个月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信息采集
各基地在进行资料核验时,应做好换证人员二代身份证和指脉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入库的信息将作为今后考核、延期复核、换证、查验的依据。
换证人员如所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与原证书身份信息不一致(身份证号正常升位除外),须经由考核基地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方可申请换证。换证人员应于现场核验后10个工作日内,参加各地组织的继续教育。
(三)换发证书
各地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换证人员开展以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理论常识及相应工种专业知识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对于继续教育合格的人员,换发新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持有证书工种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的换证人员,可选择“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叉车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装载车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翻斗车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推土机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挖掘机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压路机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平地机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之一换发新证。
五、其他
1.各地应严格依据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换证工作,合理确定继续教育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不得另行收取教材费、考试费,同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方便换证人员。
2.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围绕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新措施和本次换证有关要求,加强对考核基地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换证工作有关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金强、刘钦燕、金惠,联系电话:025-51868680(兼传真)。
4.教材有关事宜请与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联系,联系人:朱颖颖,联系电话:025-5186571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