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建设想咋建就咋建,在广西,这样“任性”的行为正逐步被规范。据悉,随着广西乡村规划建设制度改革的深入,农村建房无序的局面和乡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善,八桂乡村正变得越来越宜居。
从2013年开始,广西积极探索乡村规划建设制度改革,创新乡村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为越来越多的乡村编制了规划,并让村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乡村规划中,同时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宣传引导、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奖励机制等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建房也需要遵守乡村规划、执行规划,并非想建在哪里就建在哪里。
为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也享有乡村规划“话语权”,广西创新决策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对话的协调机制,形成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或乡村规划建设协管员等共同协商、共同管理村屯事务的工作机制,在试点村开展“村屯规划我作主”活动,推行乡村规划师挂点制度等。
目前,全区93%的村屯建立了乡村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到乡村规划编制与实施中来,既创新了乡村规划编制理念,避免了照搬城市规划的做法,同时又使得规划更加简洁、易懂,更能体现村民的意愿,更符合乡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乡村规划编制出来,如何确保蓝图能够成为现实?广西探索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农民按照规划要求建房,破解乡村农房无序建设的难题。据介绍,2015年以来,南宁市拿出1.97亿元作为奖励引导资金,引导村民按规划按乡土特色要求建设住房,根据面积不同,每户给予2万至4万元的财政奖补。目前南宁市已有8067户农户采用了政府推荐户型。除了依靠奖励,广西一些地方还通过探索利用荒山、荒坡地,在做好村庄规划的基础上,试行先期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引导农民依山就势建房,避免挤占基本农田建房的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