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