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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住建厅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度

2014/03/24690 作者:佚名
导读:据知情人士介绍,日前,贵州省住建厅为了巩固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根据《贵州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造价信息:据知情人士介绍,日前,贵州省住建厅为了巩固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根据《贵州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该制度中明确表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根据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内容等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计划,检查次数和覆盖率不得少于规定要求,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有几点需注意的是:(1)每季度最后一月下旬开展贵州省建筑施工季度安全检查督查;(2)偶数年度的7月、8月、9月开展集中检查督查;(3)春节前后、两会前后、汛期、冬季、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段开展定期检查督查;(4)针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事故多发类型以及“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5)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督查。

       按《通知》要求,省住建厅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切实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切忌流于形式,坚持检查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继续落实“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确保查到真实情况,发现真实问题,发现真实隐患,起到预防事故的实际作用。

       检查督查的重点是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以及各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情况;抽查在建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等。同时,省住建厅将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依法处理。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对重大隐患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公告、登记销号等制度,隐患整改要严格做到“五落实”,加大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落实力度,对每一条重大隐患要盯死看牢,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停工整改,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不诱发生产安全事故。

       另外,该制度根据《通知》相关内容还提出几点要求,具体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明确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职责;

       三、严格执行大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制度。

       同时,贵州省住建厅强调:要建立大检查工作信息联系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上报各阶段检查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等相关信息,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大检查总结报省厅建筑业管理处,并加强大检查情况的宣传报道,充分将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发挥到极致。

文章来源:info.zjtcn.com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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