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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肃问责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

2017/07/072286 作者:宋京平
导读: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明确,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内外勾结,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通报》指出,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问题电缆事件暴露问题

《通报》指出,通过调查核实,20148月~2016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采购使用陕西奥凯生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暴露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

陕西奥凯为牟取非法利益,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生产过程中故意只将线缆的两端各15米左右按合同要求标准生产以备抽检,中间部分拉细瘦身,通过内部操作来控制产品质量等次。其产品大多未经有关机构检验,而是通过弄虚作假、私刻检验机构印章、伪造检验报告等手段蒙混过关。

二是采购环节内外串通。

在工程线缆采购招投标中,陕西奥凯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送礼行贿。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施工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打招呼,为问题电缆中标提供方便。线缆采购没有明确的采购组织模式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目录,单纯以价格为主要决定因素,不法供应商铤而走险,牺牲产品质量,恶意低价竞标。

三是使用环节把关形同虚设。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责任,在线缆进场验收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缺乏及时清出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个别干部职工收受钱物,与陕西奥凯串通,违规默许其自行抽取样品、送检样品、领取检验报告,导致多个检验把关环节失灵问题电缆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畅通无阻。

四是行政监管履职不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不规范,监管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后,信息公布不及时,部门之间工作不衔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

以上问题叠加,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采购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问题电缆事件原因

《通报》认为,问题电缆事件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尽管这些年陕西省开展了质量强省活动,但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牢固坚持质量第一,在抓具体工作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发文、轻检查的倾向,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督促检查不力、掉以轻心。

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片面追求低成本,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认识不足,为材料供应商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留下空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较少。这些都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用于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到位。

问题电缆能够在工程项目中一路绿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陕西省、西安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不扎实、不深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督促落实不力,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履职尽责。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工程中使用关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三是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

陕西省、西安市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未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工作不衔接,该管的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

四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反映出,当地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设计不够严密,致使一些采购单位重视价格、忽视质量。加之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监管机制不完善,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严厉,致使一些个人和企业得以钻制度漏洞,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再通过供应低于合同标准的瘦身产品牟利。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不细。

陕西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相关规定不深入,对政府系统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抓常、抓细、抓长。

西安市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力,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违反廉洁纪律,为企业非法牟利提供方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党纪国法。

 

问题电缆事件问责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通报》明确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责任,严肃追究陕西奥凯及涉案人员责任。

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通报》认为,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造成安全隐患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通报》要求,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必须完善机制,加快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必须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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