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浙江决定全面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全省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底数、出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2018年年底前实名制覆盖9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同时,建筑业企业要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年底,有8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2018年年底前达到90%,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方案指出,对欠薪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欠薪行为或因处置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由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