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统一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统一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8年1月1日后需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应按照本通知提供的印章样式,由印章持有人选择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
(二)2018年1月1日之前已经申请刻章的企业,可按照相关要求到省标准定额站领取执业印章。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制作样式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制作样式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中企业名称、资质证书号、有效期应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内容一致;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75mm,宽为30mm;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字体为宋体11号,字高4mm,如企业名称字数较多,超出规定的界限,应将字体适当缩小;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海兰色;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样式示例: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只刻制一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出现不按制章样式制作印章和不按规定使用印章行为。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监管,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省标准定额站联系。
电话:0531-87087058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