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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及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
黄浦区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坚持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以规范公开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新进公务员培训必修科目,把信息公开理念传递给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科长和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趋势、信息公开争议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导。二是积极推进党政混合信息公开。重新梳理党政混合信息的发文流程,对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公开主体、监督考核机制以及党政混合信息的制作、依申请答复流程等加以明确。
(二)以公共资金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一是财政资金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在公开区本级预算的同时,加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37个部门的年度预算信息以及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部门“三公”预算数据,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稳妥推进专项资金公开,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分别公开了科技专项扶持资金、绿化市容专项资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情况。二是扩大审计公开的内容。公开了201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黄浦区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使用、房屋征收、国有资产、审计工作、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均开设了专门栏目。2012年12月,“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又进行了改版完善,在展现形式上更加便于查阅检索,表现内容上更加突出群众关心的领域,特别是增加了便民信息的供给量。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政务微博,“上海黄浦”政务微博3月1日在新浪、腾讯、新民、东方四个网站同时上线,坚持以原创为特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服务信息,积极拓展栏目内容。三是充分发挥好传统媒体作用。围绕区域重点工作项目、重要工作进展、重大宣传任务,与中央及市级媒体紧密合作,以有影响力的报道展示黄浦全新形象。四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微博“微访谈”联动等方式增加政府政策解读的受众面与互动性。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012年区政府新发布规范性文件6件,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已全部上网公开。
2、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黄浦区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201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已修订完成的29项专项规划进行了公开。
3、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黄浦统计”栏目,公开统计公报及月报数据。
4、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在公开区本级预决算信息的基础上,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公布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据。在公开区本级“三公”预算的同时,全区37个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公开了部门“三公”预算,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
6、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办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收费情况及办理情况等实行全面公开。目前,“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提供办事服务461项。
7、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区政府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信息,2012年发布政府采购公告277条,单一来源公示58条,采购结果公告220条,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8、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主动公开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信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维护工作。
9、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分别对本部门的招生、医政管理、促进就业措施、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和政策解释力度。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部依托区教育局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计划等信息。
10、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全新修订的《黄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上网发布。
11、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区环保局主动公开了所有项目的环评报告,区卫生局按月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情况,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均按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其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新闻稿方式对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在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黄浦报》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重视新兴媒体的公开渠道,多层次、多样化拓展信息公开途径。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2年,“上海黄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各类信息1827条。门户网站新发布新闻信息3376条。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将461项企业办事和市民办事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办事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方便公众办事。推动规划、建设、环保、商务、旅游等领域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微博“微访谈”联动等方式增加政府政策解读的受众面与互动性,年内共组织访谈活动9期,其中区领导访谈3期、部门领导访谈6期。访谈内容涵盖区政府实事项目征集、社会事业发展、住房保障、城区环境、民生档案等方面,累计访问量达到25.5万人次,现场接收并答复网民提问497个。
2、开通政务微博。“上海黄浦”政务微博3月1日在新浪、腾讯、新民、东方四个网站同时上线,坚持以原创为特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服务信息,积极拓展栏目内容,2012年共发布微博9324条,粉丝数133422人,在新浪网区县活跃度、传播力排名位居前列,被评为上海市政务微博工作先进单位,并因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3、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区域重点工作项目、重要工作进展、重大宣传任务,与中央及市级媒体紧密合作,以有影响力的报道展示黄浦全新形象。全年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8场,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解放日报等中央及市级主要媒体上刊发黄浦报道421篇。其中中央电视台聚焦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卫生设施改造成果,制作的相关报道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在全国扩大了黄浦区工作的影响力。
4、政府公报。每季度编发政府公报,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和区府办发文、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汇编公开,除全文电子化上网公布外,还发送至全区各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点、各区属部门办事大厅及各社区居委会,方便群众取阅。
5、公共查阅场所。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加强区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室建设,提供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等纸质文本,并配备必要的上网、复印设备,发挥好公共查阅室在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公共查阅室的信息移交工作,每季度通报移交情况,并根据区档案馆并馆等新情况,重新修订了信息移交的具体工作要求和规范。2012年共向档案馆移交信息993件。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73件,其中当面申请1448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190件、信函申请23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4%涉及房屋动迁类信息;25.7%涉及城市规划、土地类信息,其余涉及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国资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已经答复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1879件(包括上年度结转)。
在已经答复的187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862件,占总数的45.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5件,占总数的2.9%;信息不存在465件,占总数的24.8%;非本机关职权范围303件,占总数的16.1%;申请内容不明确40件,占总数的2.1%;重复申请58件,占总数的3.1%;不予公开答复54件,占总数的2.9%;其他情况42件,占总数的2.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行政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等成本费用共计2343元。
2012年全区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158件,其中7件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其余予以维持。2012年全区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68件,其中被法院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5件。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2件。
(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全区共接受市民咨询863490人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28620人次,接待当面咨询833315人次,网上咨询1555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旅游、环保、动拆迁、会计、社会保障、各类教育政策、计生政策等信息。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根据市审改办下发的目录逐项对原黄浦、卢湾两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全区现有31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上报行政审批事项295项(不含街道),比市审改办发布的区县行政审批目录(655项)减少了360项,完成《黄浦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3版)》并上网公布。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实行了网上意见征集,对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从立项之初就通过网上征集、居民座谈、专家论证、预安排公示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参与决策过程,提高其立项的科学性。在25个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推出126项“公开服务承诺”,在部门窗口推动建立和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收件回执、政务公开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组织监督员开展暗查,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
2012年,本区信息公开工作在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仍需进一步提升效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本区将以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为主线,努力推进“三个着力”。一是着力细化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的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着力优化公开渠道,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三是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水平。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你好,黄浦区新开楼盘有新城新世界,华府天地睿园,中福浦江汇,绿城黄浦湾,复兴珑御,泛海国际住区,凯德茂名公馆,思南公馆等,其中华府天地睿园位于黄浦区内环内的核心位置,是上置集团于2006年在新天地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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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2012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012年,在国务院全面加强透明政府建设、上海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宏观环境下,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任务有抓手,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难点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首次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年来,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沪府办发〔2012〕34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和本市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修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由该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格式予以预先规定。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安办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闸北、金山等区县政府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2012年,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住房从建设、分配及退出全程公开得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高度评价。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从更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本市创新公开举措,积极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探索实施党委政府联合制作的文件信息公开,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部分区县还设置专门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虹口区在门户网站设立“党政混合信息”栏目,黄浦区将相关信息编入区政府公报。与此同时,本市着眼于公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实现公众对政府信息从“知情”到“使用”的转变。一年来,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等9家试点单位系统梳理现有资源,研究开放内容,征询和听取信息服务企业意见,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开放信息数据服务产品193项、数据服务应用16项,包括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很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此外,本市积极推进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涉及27个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171类近700个数据项的企业信用信息,开通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公众及信用服务机构查询。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全市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两次组织区县政府和市级机关工作研讨会。各单位积极建立分级分层培训制度,如杨浦、普陀等区县开展了处级干部专题培训、新任领导岗前培训、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并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浦东新区部分部门和街镇还结合业务工作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全市政府机关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提高答复规范性。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针对依申请公开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操作规范,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统一性。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评监督,为工作推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构。长宁、金山等14个区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各市级机关建立了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继续实施季度通报、公文备案、月度统计等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市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定期对各单位的统计月报、公文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此督促和推动日常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力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完善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将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完成情况融入考核内容,加大评分权重。同时,完善测评方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议,引入体验式测评,将评价权交给人民群众。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我市以“建设法治、诚信、责任、服务、廉洁政府”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
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级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杭州市科技局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等文件,随着政策的制定实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公开义务人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及时发布杭州市及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政府信息的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人民重点关注的领域,其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如在“杭州建设网”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在“杭州绿网”上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小时数据、日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日监测结果;市法制办在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统计制度、政府网站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协调共性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