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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首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等复杂形势,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一届一次、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主基调” 、“主战略”,深入开展“三找”主题大讨论活动,大力实施“六城带动”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建区首年的良好开局。 

2014年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基本信息

2014年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简介

 ——经济发展态势喜人。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预计达到107.07亿元,同比增长15.9%;财政总收入突破50亿元,预计达到51.03亿元,同比增长33.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30亿元,预计达到30.09亿元,同比增长8.39%;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同比增长16.3%;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187亿元,同比增长81.7%;实际利用外资7418万美元,同比增长30.41%;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3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1亿元, 同比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5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67元。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达 48669元、13677元,位居全省前列。成为全省首批同步小康创建达标区。

——顶层设计优化提升。共投入资金5135万元,编制相关规划84个。启动《观山湖区控规》,完成《观山湖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建设实施规划(2013-2020年)》、《高端信息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火车北站功能区控规》等规划,优化《百花生态新城控规》。积极制订《观山湖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观山湖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实施意见》、《观山湖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优惠政策》等系列配套文件,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社会事业硕果累累。逸景社区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生态宜居国际社区优秀奖”称号;区财政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世纪城、碧海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获“2013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朱昌镇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称号;百花湖乡石操村入选“全国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全年共获国际、国内表彰奖项63个,各条战线捷报频传,社会事业成绩显著。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紧紧把握发展主线,思路举措清晰有力

  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发展实体经济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深化改革、职能转变等决策部署,抢抓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重大机遇,以“打造西南地区现代服务业高地”为目标,按照我区在全市新一轮产业布局中的功能定位,不断拓展和丰富“六城带动” 战略内涵,明确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发展思路,形成了“六加一”的产业发展模式,有力推动了我区“五位一体”建设。

 (二)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发展活力日益增强

  坚持稳增长、调结构,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现代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贵州金融城(一期)项目进展顺利,10家银行正式入驻,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顺利签约。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第15届中国科协年会、2013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三届贵阳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国际、国内大型会展活动460场在我区举办,实现直接经济效益13亿元,综合经济效益突破百亿元,会展经济1:9撬动效应充分发挥,会展金融板块加速聚集。大唐东源财富广场(一期)、摩根中心、盘江煤电工程技术中心等即将投入运营,茅台、中国联通等区域总部大楼全面动工,总部经济不断壮大。美的安得物流中心(一期)、苏宁物流基地(一期)正式投入运营,西南国际商贸城(一期)、金阳世贸城、宏泰物流项目顺利推进,商贸物流业取得实质性进展。 黔汇美食广场正式投入运营,香港新世界酒店、盘江美爵五星级酒店即将开业,开工建设通源洲际酒店、东景马可波罗酒店等8家五星级酒店,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迈出坚实步伐。按照“一园两区”布局,规划建设41.09平方公里的“观山湖区现代产业园区”。借力“北京·贵阳创新驱动区域合作”系列活动,成功引入总投资达105亿元的京东电商产业园、上海爱登堡电梯制造基地、浙商现代制造产业园、波司登西南轻纺产业园项目,入驻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扎实推进。以“三农”工作为核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围绕扶贫开发、小康创建,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完成农业总产值3.3亿元,同比增长19.57 %,粮经比达1:9。三次产业结构从2012年的2.1:35.1:62.8调整为2013年的1.8:36.7:61.5,二产占比增幅首次超过三产占比增幅,产业结构在大发展、大提升中实现战略转型。

  (三)强力加快项目进程,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共收储土地14352亩,完成房屋征收约223万平方米,挂牌出让土地18宗,出让面积3243亩,成交土地出让金额45.86亿元。火车北站功能区“六路两广场”项目进展顺利,百花生态新城路网及产业园区1号路延伸段、4号路、宾阳大道南段延伸段全面开工;贵阳客运西站交通综合枢纽、北京西路与金阳南路立交桥(含下拉槽)等项目快速推进。纳入省“5个100工程”的6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27亿元,超年度投资计划66%;14个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0.5亿元,超年度投资计划22.9%。贵州金融城(二期)、中航城、北大梦想城、大西南矿业诚信广场等11个总投资约275亿元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地,为观山湖区跨越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组建融资领导小组,创新融资方式,畅通融资渠道,共融资到位资金35.3亿元,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品质优化升级

  制定《观山湖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实施方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与厦门大学环境生态学院合作编制40个生态文明建设支撑项目。全面启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永久会址规划建设,以 “美丽乡村”示范带为标志的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出台《观山湖区2014-2017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启动相关规划方案编制。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成功创建3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扎实推进“创模”工作,完成百花湖一级水源保护区年度生态搬迁任务,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达75.45%。

 (五)始终坚持精细管理,城市品位大幅提升

  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探索建立集交通运输、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养护、城管执法、“12319”数字平台于一体的“大城管”体系,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初步形成。投入7000余万元,完成北京西路、黔灵山路、金阳大道、云潭路等主干道和观山湖公园的景观提升。扎实推进亮丽工程,基本实现建成区内市政主干道两侧夜间灯光亮化。阳关堰塘排污管网工程全面完工,建成320个农村无害化厕所、2个人工湿地,基本建成小箐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金华水厂。编制完成《观山湖区路网优化规划》和区公交出租公司组建方案,建成一期18公里自行车慢行系统及配套设施,新开通9条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70辆,49个建制村客运车辆开通率达100%,居民出行便捷指数达96.33%。实现村村通油路,所有自然村寨通自来水。新增绿地面积11万平方米,工程造林1510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86%。成立区控拆违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拆除违法建筑138万平方米。

  (六)尽心竭力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全力实施“十件实事”,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0%,小康实现程度达94.7%。着力实施“服务立本”工程。完成会展社区筹建工作,成功启动第九届村(居)换届选举,组建18个居委会,接收云岩区阳关、新阳关、建材居委会;创建5个“文明社区”、5个“绿色社区”、5个“平安社区”;开通老年人 “全程陪护”就医通道,开设“爱心银行”等独具社区特色的服务项目,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着力实施“劳有多得”工程。制定出台覆盖城乡居民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建成全省第一个失地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和全市规模最大、政策最优、环境最良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了贵阳市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和观山湖区SYB创业培训基地,实现城乡统筹就业34900人,超目标任务数345.2%;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分别高出全市平均数858元和2479元。着力实施“住有宜居”工程。建成43万平方米安置房,回迁入住2316户;强力推进龙泉、二铺二期、大关、阳关安置房建设;启动7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上麦、干井等7个安置房的前期手续办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着力实施“学有优教”工程。压缩12%行政办公经费投入教育事业,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启用区青少年艺术教育中心,在西南地区率先配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成北师大贵阳附属中学高中部、观山湖一中新校区并投入使用,推进百花湖幼儿园、景怡苑中小学建设;新开办5所幼儿园、2所小学和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增学生14406名,教师368名;区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9 3”工作教育突破工程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着力实施“老有颐养”工程。超额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扩面目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建成全省第一家社区“医养结合”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所区级敬老院、2家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30张;在全省率先出台7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六优先”服务。着力实施“病有良医”工程。制定《观山湖区2013-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整合优化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成2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金华园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主体竣工,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新农合参保率达98.89% ,群众满意度测评居全市第一;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双降一升”目标任务,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人口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着力实施“居有安祥”工程。共投入公共安全经费1.15亿元,进一步提高“打防”水平;强化巩固社会治安体系,新建5个一类社区派出所,组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突防控中心,首批108人已培训上岗;深入开展 “两严一降”,全区刑事案件同2012年相比下降20.71 %,破案率上升21.89%,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达92.07%;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共计受理信访案件874件2774人(次),办结回复801件,办结回复率91.6%;扎实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战”,共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99件,办结回复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着力实施“文体惠民”工程。积极承办2013观山湖公园春节灯会庙市;成功举办2013贵阳国际山地自行车邀请赛(五大洲32个国家和地区的220名运动员参赛);积极协办中超联赛、亚冠联赛等国内外重大赛事(贵州人和足球俱乐部首夺2013年足协杯冠军);创建省级综合文化站1个,建成文化小广场8个;举办“优秀文化产品进社区、进乡镇”等各类文化活动54场;完成“户户通”工程1280户,推动了城乡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

 (七)全面加强政府建设,政务环境更加高效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府班子领导带领政府系统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蹲点驻村调研、帮扶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制定了《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干部执行力”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实施,通过深化“三找”主题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冲锋在前、敢于担当”的能力。把打造“高效政府新形象”作为出发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新增服务窗口25个,积极推行项目代办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精简会议文件、控制公务接待,完成了区政府工作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督查和效能监察,全年共对19家单位35人实施问责。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92件,回复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风险源头治理,全年排查廉政风险点542处,制定防控措施794条。对“金清线”工程等11个项目开展了审计监督,顺利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严惩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17起典型案件,对20名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同时,民族宗教、双拥共建、劳动维权、物价统计、史志档案、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欣喜地看到,观山湖区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步伐更加坚实。取得这些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民主党派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结果,是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热情参与、积极作为的结果,是全区上下智慧、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省、市党委、政府,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驻区部队、驻区单位和企业,向所有长期关心支持观山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有四点深刻体会:一是加快发展,要有一个目标明、定位准的发展思路。我们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把观山湖区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格局中去审视和定位,使广大干部抓发展的眼界更加宽阔,进一步开放了发展空间,拓宽了发展路径。二是加快发展,要有一支能担当、善攻坚的干部队伍。在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中,各级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破解了一系列难题,打开了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汇聚了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快发展,要有一个效率高、服务优的创业环境。我们把环境建设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创造了京东电商产业园750亩土地、382栋共42000平方米房屋从签约到征收10天完成、从选址到施工平场12天全面启动的观山湖区重大项目落地速度之最。四是加快发展,要有一套强督查、重落实的工作机制。我们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问效、奖优罚劣,让各级干部把精力用在谋大事、推项目、攻难点上,进一步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真正实现了用政府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政府高效率换取企业快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转型升级仍需加快;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干部执行力、落实力和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亟待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仍需不断强化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各项决策部署的起始之年,是加快产城互动、壮大实体经济的突破之年,是奋力推进区域全面发展,朝着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和第四轮经济强县前进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确立了发展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奋斗目标,特别是在北京·贵阳创新驱动区域合作系列活动之后,形成了高端对接、互补共赢之势,为我们带来了发展实体经济,实现后发赶超,强势升位的最佳时机。观山湖区在全市“一城两带六核”的产业布局规划中定位于“都市功能发展区、科技创新城、科技金融区”,未来加快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机制、更快的速度,奋力实现观山湖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区委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坚持创新驱动,严守“两条底线”,围绕“两园两区,四翼驱动”,重点打造八大产业板块,做强实体经济,推进产城互动,争当全市的“火车头”和“发动机”。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力争达到19%;财政总收入增长18%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 %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9‰以内;森林覆盖率达47%;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刑事发案比2013年下降20%,群众安全感和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我们将自我加压、强力推进,认真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第一动力,在破解瓶颈、释放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改革、以更宽广的胸怀扩大开放、以更有力的举措破除发展瓶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全市规划管理“六规合一”和土地市场 “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坚持“非禁即允”,清理并废除对民营企业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大力推动交通、金融、环保等基础行业和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向民营经济开放,引导初具规模和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产业联盟。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减免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培植税源基础。加强对区级平台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融投建、借用还”制度,拓展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功能,不断提高市场运作水平和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做大做强区级投融资平台。完善区级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财政、产业等政策手段,促进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依据现代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着力促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招商引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转变。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加快生态型、研发型、创意型企业向园区集聚。执行好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用地相关政策,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政府主导下广泛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建共治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

  (二)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项目投资拉动、建设“一区一城一核”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以“三个一”为重点的产业布局,以项目投资为强大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速产业聚集。

  一是在建设“都市功能发展区”上做大文章。结合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不断汇聚服务功能要素,丰富区域功能内涵,配套完善现代高端都市功能,率先在城市功能分区中实现差异化发展。着力做好中心城区“疏老城、建新城”资源的转移承接工作,更好发挥集聚人口、疏解老城的作用,促进产城互动融合。加快陆航、三汇、永康、宏泰等物流项目建设进度,建成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并投入使用;确保西南国际商贸城(一期)、金阳世贸城投入运营,做强商贸物流业。加快推进 “5个100工程”城市综合体建设,力促中航城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打造多元化、多功能、辐射力强的都市商圈。强力推进茅台、永贵能源、中国联通等区域总部大楼建设,促成四川商会、广东商会、福建商会区域总部落户我区,壮大总部经济。

  加快北京西路改造工程和火车北站功能区“六路两广场”建设进度,全力配合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市域快速铁路和贵阳客运西站交通综合枢纽建设,打造“内循环”畅通、“外循环”发达的交通网络体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永久会址、朱昌小镇提升改造、金湖路、环湖路、金朱西路拓宽改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全面拉开百花生态新城建设发展的城市框架。依托国际会展中心平台,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酒博会、茶博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加快我区会展经济国际化进程、打造国际会展名城。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永久会址、五彩城及环观山湖、百花湖公路建设。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行动计划,以“一心四区”为总体布局,以滨湖茶产业、环湖精品果园、环湖五彩林带、特色精品蔬菜、生态养殖为主要产业,打造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示范带,不断推进乡村生态观光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利用环观山湖国际马拉松赛、国际山地自行车赛、中超联赛、亚冠联赛等体育赛事,加快推进喀斯特公园、省博物馆、奥体中心(二期)、十二滩山地户外旅游休闲基地等大型综合文体项目建设,在城市社区、功能组团、公园等建成多个各具风格的音乐厅,构建文化体育产业体系。

 二是在建设“科技创新城”上筑大格局。以“两园两区,四翼驱动”,重点打造八大产业板块为总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龙头、吸配套、聚集群,高度耦合研发、服务、生产、销售四个产业关键环节,形成强大的功能聚合带,确保“园区建设年”强势开局。大力发展以吉利集团M100甲醇汽车生产基地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板块,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顶级汽车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以京东电商为主的电子商务板块建设,形成贵阳市未来的电子商务产业核心。加快以波司登集团为主的轻纺工业板块建设,引进配套的纺织、成衣设计与制造、销售等相关企业,形成高端轻纺产业体系。加快浙商制造、爱登堡电梯为代表的现代制造板块建设,充分利用商贸流通所带来的市场需求,形成“前店后厂”型物流配套制造业体系。加大产业园区土地出让和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快水、路、电、气及地下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园区1号路延伸段、4号路及宾阳大道南段延伸段并投入使用,打通南部园区重要交通节点。同时,强化科技研发、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等产业板块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标准厂房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速产业聚集,确保现代制造业增加值年均成倍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0%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为2016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分别突破100亿元和500亿元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在建设“科技金融区”上下大功夫。加快贵州金融城建设进程,以金融业为龙头带动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搭建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聚集各类金融要素,逐步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形成辐射贵州乃至西部的区域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出台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积极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创新融资服务,破解融资难题。大力支持创业投资和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实施对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偿政策,大力提升各类“孵化器”的投融资功能,促进创业投资和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区设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培育融资租赁、信用担保、小额贷款等新型金融机构。

  (三)坚持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底线,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上实现新突破

  纵深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治污能力、彰显新区魅力,力促全区上下环保意识普遍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满意率不断提升,“创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的技术评估。

  一是坚守“生态红线”。编制完成《观山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公共绿地、公园、重要山体为“绿线”,在区域内执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行政、司法、区域联动机制,严惩生态违法行为,变“绿线”为“红线”。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立各乡(镇)、社区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守住“生态红线”。

二是强化城市管理。用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完善“大城管”体系,积极推进重心下移、资金下移、人员下移、责任下移。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继续加大城市入城口、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重点区域和窗口部位的治理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和控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完善控拆违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加快拆除存量违法建筑。

  三是实施“三大计划”。 全力实施“蓝天守护计划”。继续开展取缔经营性煤火炉灶行动,推动无煤城区建设。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出行,力争新增36公里自行车慢行系统,启动30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投运工作,积极探索有轨电车等新型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废气排放。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的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减少粉尘污染。确保2014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0天以上。全力实施“碧水治理计划”。建成金华水厂(一期)日供水量10万吨工程并投入运营。建成小箐污水处理厂和金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项目,力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100%。加快推进大关片区生态环境治理和麦西河综合整治工程,不断改善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加大百花湖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379户居民的搬迁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稳定。全力实施“绿地保卫计划”。组织编制《观山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建设生态文明规划》,启动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积极开展营造林建设,实施人工造林1000亩,确保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推进百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启动观山湖公园南园景观提升,实施金朱路、长岭北路延伸段等道路绿化景观改造,完成林城西路、北京西路绿化景观恢复,新增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

  (四)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追求,在为民谋利、帮民解忧上实现新突破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大改善民生投入力度,继续办好一批实事。健全创业帮扶机制,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实现城乡统筹就业4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构建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8%。进一步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建成总面积达71.8万平方米的大关、阳关安置房,强力推进林东廉租房和龙泉、二铺二期、上枧 、何关、翁贡、干井、上麦等安置房的续建工作,开工建设总投资达9亿元、总建筑面积达186万平方米的蒿芝安置房、一号棚户区、窦关棚户区等5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教育优先,挤压12%行政办公经费投入教育事业,建成北师大贵阳附属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附属小学综合楼并投入使用,新开办5所幼儿园、3所小学,全面启动国际学校、区第六中学、二甫中学、阳关中学建设;积极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入驻办学,加快优秀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加大农村文体设施投入,确保村村有公共健身场所,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0场。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双降”目标,实现全省动态综合排名考核排位前移。加快区计生卫生妇幼服务中心、区急救中心、朱昌卫生院标准化改造等一批医疗基础设施项目进程,确保“小病不出社区(卫生院)、大病及时转诊”,积极打造“十五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圈”。充分发挥中心敬老院的基础作用,探索推广以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新模式,让全区老年群体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五)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上实现新突破

  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全市关于建设社区居委会的统一要求,完成40个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的提升改造工作。加快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党校等业务用房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扎实深入开展“两严一降”,坚持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影响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一打到底。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区域的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形成警民联动、群防群治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加强居民小区的技防工程建设,扩大“防盗门工程”、“平安E家”等技防设施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安置力度,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畅通民声渠道,引导群众以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到区”。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进一步整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和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深化“三找”主题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促进改革、依法履职、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

 (一)解放思想、高点定位,在提升境界标准上达到新高度。树立更高标准,确立更高目标,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的大局中找准定位。努力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打破常规,积极探索符合“一区一城一核”的新思路、新举措。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承担风险,善于破解难题,努力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改进作风、完善机制,在执行力落实上再出新举措。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本领用到促发展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在深化改革上勇挑重担,在建设和谐社会上扎实苦干,在重大项目建设上强力攻坚,在主导产业培育上努力突破,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提速增效。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主体清晰、责任明确、问责严厉的工作推进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转变职能、勤政为民,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再上新台阶。忠于职守,尽心竭力,把人民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领域,推动公共服务向深度发展、向广度拓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下大力整治“庸、懒、散、慢、奢”等不良现象,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服务差、效率低等问题,全力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府。

  (四)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在打造阳光政府上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制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监察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政府,做俭朴清廉的表率。

  各位代表,观山湖区正处在加快发展、全面升级的关键阶段,开启新征程,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蓬勃向上、勇往直前的昂扬斗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同心同德、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为建设繁荣、美丽、和谐的现代化新区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术语解释

  1.主基调:贵州省委、省政府将“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简称“两加一推”)确定为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

2.主战略:贵州省委、省政府将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确定为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战略。

  3.“三找”主题大讨论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7月5日在贵阳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落实力和执行力,贵阳市委决定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为内容的主题大讨论活动。

  4. 实体经济:即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产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

  5. “六加一”产业发展模式:即“六城(交通枢纽之城、会展金融之城、商贸物流之城、总部经济之城、文化体育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加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发展模式。

  6.五位一体: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7.北京·贵阳创新驱动区域合作活动:贵阳市人民政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于9月7日至8日在贵阳举行合作协议及一系列项目的签约仪式。系列活动包括贵阳市人民政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签署的建设“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项目106个、总投资465亿元。

  8.火车北站“六路两广场”:“六路”指创新东路、阳关大道东段、腾飞路改造、站东路南段、站西路、西广场配套工程(景观大道)。“两广场”指站前东广场、站前西广场。

  9.5个100工程:即重点打造100个产业园区、100个高效农业示范园区、100个旅游景区、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

  10.城市综合体:即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

  11.爱心银行:即世纪城社区党委、服务中心在探索“社区服务居民,居民反哺社区”双向服务机制及“志愿服务反哺”激励机制的过程中,打造的一个“存储爱心 支取帮助”的志愿服务平台。

  12. SYB: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它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系列培训教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为有愿望开办自己中小企业的朋友量身定制的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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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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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文献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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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1页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 www.gx.xinhuanet.com 2011年02月11日 21:59:41 来源: ——2011年2月11日在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长 李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桂林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 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和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百年不遇的雨 雪冰冻灾害,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科学研判、克难攻 坚、开拓奋进,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预计 2010年比 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翻 1.11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翻 1.06番,财政收入翻 1.23 番,工业增加值翻 1.46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

2014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4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4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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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7页

军转干考试 2014 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 (全文 ) —— 2014 年 1 月 16 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市长 王安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 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伟大中国梦激起全市人民团结奋 斗的无比信心和力量。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的复杂形势, 在党中 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同心同德、脚踏实地、迎难而上,经济 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实现了良好开局。初步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 7.6% 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661.1亿元,增长 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4 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 1.8万元,分别实际增长 7.1%左右和 7.5%以上;万元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安置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简介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安置房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日

观山湖区安置房管理办法

(修订)

前 言

为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妥善解决被征收(拆迁)人生活、居住等问题,规范安置房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观山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对土地开发、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益事业等项目建设用地及房屋征收后,以特定价格和建筑面积,统一修建用于回迁安置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安置房由观山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区住房安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安置房接收及分配工作,所在地乡镇(社区)负责营业房及小区物业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区规划、国土、住建、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实施安置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按照住建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金阳新区征地拆迁和安置扶助被征地农民的暂行规定》(筑府办发〔2006〕17号)和国家相关法规,观山湖区(原金阳新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作为回迁安置凭证,严禁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非法买卖、转让和抵押。

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编制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 安置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实行划拨方式。区国土部门根据安置房建设规划,配套编制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供地。

第六条 安置房建设坚持“经济、适用、宜居”原则,优化户型设计,公益设施配套齐全。原则上以每户240㎡(含营业面积)分配2套住房为户型设计主体。

第七条 安置房建设依据法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项目代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合理有效控制安置房建设成本,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竣工备案等制度。

第九条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须通过国土、规划、建设、质检、安监、消防、人防、环保等行政职能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章 回迁安置入住

第十条 安置房分配入住工作实行区政府领导,区住房安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区住房安置管理中心负责接收经验收合格的安置小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接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单位需向接收部门提供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准确的房源信息及小区规划、户型图、管网分布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安置房分配对象为与我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且协议中约定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被征收(拆迁)人。

第十三条 实施选房前,区住房安置管理中心提前15个工作日,将回迁入住公告在《贵阳晚报》及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在所涉村委会进行张贴。公告中明确回迁手续办理时间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停止发放时间。

第十四条 按照公告规定时限,回迁户本人凭《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签订《房屋回迁安置协议》办理选房入住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还需凭公证委托书、遗产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调解)书、律师见证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办理。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房房号的,回迁户按协议中房号签订《房屋回迁安置协议》并办理入住手续,不再另行选房;未明确具体房号的,选房实行靠档安置,即以协议约定产权调换面积,在最接近安置房源中选取,不论项目,不论村组,均以协议签订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先签订拆迁协议的先选,同一天签订拆迁协议的,按协议序号先后确定选房顺序。具体选房方式遵照各安置点回迁安置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安置房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签订《房屋回迁安置协议》后,回迁户于10个工作日内完结财务手续,办理回迁入住等相关事项,否则所选安置房无效,其选房顺序顺延至该安置小区所有回迁户之后。

第十七条 回迁户在公告规定选房时限内不参加选房的,按公告规定时间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若该安置小区已安置完毕,不再对回迁户进行现房安置,征收(拆迁)人可参照《观山湖区安置房(安置补偿协议)回购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回购。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产权调换为2个以上安置点的,回迁户分别按各安置点回迁入住公告进行安置,且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发放依据各安置点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照回迁入住公告时限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并自觉履行本办法的,依据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发放面积,按5元∕㎡∕月的标准一次性予与回迁户3个月装修过渡期补助。超过规定时限签订回迁安置协议的不予补助。

第四章 多渠道安置

第二十条 被征收(拆迁)人已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经其自愿申请,可按照《观山湖区安置房(安置补偿协议)回购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产权调换面积(含营业面积)进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区住房安置管理中心根据区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可购置部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经被征收(拆迁)人自愿申请,以商品房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产权调换面积(含营业面积)进行安置,契税、维修基金、产权证办理等费用均由拆迁人承担。

第五章 补差原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均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计量标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金阳新区征地拆迁和安置扶助被征地农民的暂行规定》(筑府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视以下几种情形补差:

回迁安置房面积(含营业面积)大于240㎡的,大于部分且具有合法手续的,回迁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市场价补差。如原拆迁协议有约定的,按原约定价格补差。

回迁安置房面积(含营业面积)小于协议约定住宅安置面积的,其不足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市场价据实对回迁户进行补偿。

回迁安置房面积(含营业面积)在240㎡以内的,回迁户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约定住宅安置面积10㎡(含10㎡)内的不补差,大于10㎡小于40㎡(含40㎡)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补差,大于40㎡的部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市场价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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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日

观山湖区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2年12月建区以来,观山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深入,乡(镇)、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由于没有行政执法处罚权,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突出。按照筑城管委专议〔2015〕1号文件中“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实施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为着力解决好乡(镇)、社区城市管理力量薄弱、无行政执法处罚权等问题,合理利用和调配人力资源,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专业队伍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基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先行区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亲民执法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变化发展的城市管理新机制,以区、乡镇(社区)、村(局)三级联动管理制度为载体,强化属地管理,提升我区基层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共同打造靓丽和谐的观山湖区。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二)责权统一、分工明确;

(三)责任落实、提高效能;

(四)加强监督、强化建设。

三、工作范围和职责

(一)工作范围

1. 区城管局向各乡(镇)、社区派驻中队,原负责的金阳大道、观山路、林城路、云潭路、长岭路、北京西路、金朱路、东林寺路、金清大道、宾阳大道等10条城市主干道及周边次干道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社区负责;各乡(镇)、社区负责行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等综合城市管理工作。

2. 区城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网格式管理模式,在全区各路段和片区明确管护责任人员或片长,并提供责任人或片长的联系方式,积极主动配合乡(镇)、社区及派驻中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乡(镇)、社区:负责统筹安排本辖区内派驻中队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解决派驻中队的办公场所、库房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等综合城市管理工作。

2. 区城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组织、调配、督促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与各乡(镇)、社区“同责任、同考评、同排名”;负责监督、指导、配合各乡(镇)、社区派驻中队的队伍建设及常规管理工作,区城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月度排名和年度考核参照各乡(镇)、社区的综合平均分数。区城管局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和派驻中队对乡(镇)、社区实施分片包保,月度排名和年终考核根据所包保的各乡(镇)、社区的综合考核和排名进行内部评比和排名。

负责协助并指导社区做好城市主干道的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金阳客车站和火车北站等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渣土运输、渣土消纳场、工地文明施工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各派驻中队的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对综合执法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重大接待、重要检查、大型拆违等活动中执法力量的组织和统一调度;负责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城市综合执法督查工作和机动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全区城市主要道路的保洁工作和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接待和活动环境卫生突击清扫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协助乡(镇)、社区开展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工作;配合各乡(镇)、社区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为方便开展我区范围内单位、门面、商店、工地、楼盘等垃圾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由区环卫所将费用收缴工作职权委托给各乡(镇)、社区,收缴的费用全额上缴区财政,区财政向各乡(镇)、社区拨付专项工作经费。

负责对全区城市主要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地下人行通道、路灯、亮丽工程等市政道路设施的管理及维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乡(镇)、社区管辖的背街小巷、楼群院落非市政公共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社区对破坏市政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负责全区城市主要道路公共绿化、景观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协助乡(镇)、社区对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等非城市公共绿化及景观设施开展管理和维护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协助、指导各乡(镇)、社区对破坏公共绿化、景观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四、队伍建设

(一)充实和完善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派驻属地专业中队建制,即每个新建社区成立一支城市综合执法专业队伍

整合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及各乡(镇)、社区现有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充实和完善属地各乡(镇)、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在确保大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整合调配大队现有人员、装备、车辆,综合考虑各乡(镇)、社区管辖面积、管理难度等因素,以派驻中队形式将执法人员、协勤人员、执法装备、车辆等分配派驻到各乡(镇)、社区,充实各乡(镇)、社区基层力量。具体设置如下: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在原机构建制基础上新增九个下派社区中队,即:火车北站中队、西南国际商贸城(西客站)中队、渣土中队、世纪城中队、碧海中队、会展城中队、新世界中队、逸景中队、金华园中队。

(二)派驻社区中队人员、装备及车辆配置

综合考虑各乡(镇)、社区管辖面积、管理难度等因素,向每个乡(镇)、社区派驻执法队员、协勤队员。派驻社区中队工作所需的取证设备、对讲设备、执法装备和车辆等由区城管局根据现有实际情况统一调整、配备。

(三)派驻乡(镇)、社区中队的管理

1. 乡(镇)、社区负责安排派驻中队的日常工作和队伍管理(遇重大接待任务和大型检查、大型拆违,必须服从区委、区政府和主管单位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派队员组织人事关系按原渠道不变;派驻中队的日常工作考核实施双重管理,以乡(镇)、社区考核为主,区城管局考核为辅。

2. 每年年终考评,乡(镇)、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对派驻人员实行综合考评,对派驻人员的实际绩效奖励部分参照所在属地标准予以补足。

3. 区城管局每月根据派驻中队和乡(镇)、社区签署的意见拨付相关人员经费,由乡(镇)、社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区城管局下派的协勤人员薪资标准参照“区聘”一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和拨付。

4. 区城管局按照车辆和相关设备的使用配比,将相关经费划转乡(镇)、社区,执法车辆和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由乡(镇)、社区负责(注: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满足派驻中队的正常使用,不得挪着他用,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不得使用)。

(四)基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规范

为保证规范化管理,维护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严肃性, 派驻到各乡(镇)、社区的综合执法队员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上岗履职。执法车辆应按照规定张贴统一标识标志及编号。派驻到各乡(镇)、社区的城管协勤队员和社区原有城管队员着城管协勤制服,着装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编号应向区城管局进行报备。正式队员调离和协勤队员离职后,应上报注销名单。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人员“五不准”规定》、《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规范用语规定》、《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着装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准军事化管理办法(试行)》,协勤人员应遵守《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协勤人员及城市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从事基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式人员、协勤队员、乡镇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并接受区委、区政府和主管单位的监督。

(五)派驻乡、镇和社区中队执法文书及罚款票据管理

1. 派驻社区中队的所需执法文书由区城管局负责发放,执法文书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签发。

2. 罚款票据由区城管局负责向区财政局领取,并发放给派驻中队。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制定管理细则,按管理细则要求,定期与各派驻中队结算后报区财政局。

五、培训、监督、考核

(一)区城管局每年组织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所有正式人员和协勤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学习、廉政警示教育、军事和体能训练等。

(二)区城管局组织专业知识考核,由各乡(镇)、社区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并列入年终考评。

(三)区城管局根据区城管委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结合市(区)创卫办、创模办、文明办、农整办、控拆办及城管联动快处平台等综合考评分值对各乡(镇)、社区城市管理常态化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内容列入区城管委年终考评范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人员落实。

(二)理顺关系,明晰权属。执法机制调整后,要进一步明确下列关系:一是派驻中队与乡(镇)、社区的关系。派驻中队的日常工作接受乡(镇)、社区管理,按照乡(镇)、社区的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具体情况开展日常工作,并接受乡(镇)、社区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乡(镇)、社区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二是派驻中队与大队的关系。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各派驻社区中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有监督、建议和考核权,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提出对辖区市容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应急机动和处突队伍的建设,对乡(镇)、社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督促整改和及时处置;四是新的执法体制与区委、区政府实施的“网格化管理”的关系,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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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区管企业:

《观山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24日

观山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的建设,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减少蔬菜流通成本,降低和稳定城市菜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市委《关于解决“买菜难、买菜贵”问题的实施方案》、市政府《贵阳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市管批发、区管零售、市区统筹、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存量增量相互结合、政府市场共同发力”的稳价保供体系。坚持以“买菜难买菜贵”问题为导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到2016年年底,全区蔬菜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价格有明显下降,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平均菜价下降10%;到2019年年底,全区蔬菜等主要“菜篮子”商品平均价格与周边省会城市基本持平,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问题。

二、工作措施

以治标为主,长短结合,通过实施“十项行动计划”,提高生产和保障供应能力,优化流通渠道,加强市场监管,到2016年年底全区蔬菜等主要“菜篮子”商品价格有明显下降,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平均菜价下降10%。

(一)“菜蓝子”零售终端建设行动计划

抓住零售终端这个关键环节,建设以公益性菜市场、大型生鲜超市为主体,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为补充的现代城市生鲜零售体系,利用市场机制,倒逼传统农贸市场降低菜价并逐步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稳控菜价的目的。

1. 根据贵阳市公益性菜市场试点建设方案、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合作建设可调控、食品安全菜价低、管理规范环境优”的原则,制定观山湖区公益性菜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公益性菜市场的建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土储中心、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2. 加快推进公益性菜市场的试点建设。以区级投入建设为主,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按照“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公益性农贸超市建设。 2015年底,完成新建1个公益性菜市场试点建设任务; 2016年底,在试点的基础上再建设3个以上公益性菜市场。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 加快大型生鲜超市建设。按照“市场主体投资为主、财政资金引导为辅”原则,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社区大型生鲜超市。2015年,至少建设1个大型生鲜超市,2016年再建1—2个大型生鲜超市。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4. 巩固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在我区开设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5. 配合市直部门制定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流通网点配套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将公建配套公益性农产品流通网点纳入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区控制性详规。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土储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6. 开展全区公建配套农贸市场的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全区公建配套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实际运营及改变用途的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获取网点资源,用于公益性菜市场建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土储中心、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7. 配合市直部门,将辖区内国有平台公司所属相关流通资源整合到全市国有平台公司,组建市级专业国有平台公司,具体参与“菜篮子”商品生产、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区级平台公司要整合所属相关流通、网点资源优化用于公益性菜市场等建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观山湖公司、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二)直通车行动计划

针对流通环节多,产销衔接不紧密,导致流通成本高的问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开展直通车进零售终端、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市、区两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减少产销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控菜价。

1. 直通车进零售终端。摸清区内“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流通企业的农产品配送车辆的具体数量、车型和号牌等具体情况,向市公安交管局申报,核发城区通行证,降低流通费用,畅通基地“菜篮子”产品向城区零售终端的配送通道。

牵头单位:区公安交管分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2. 直通车进学校。根据区内学校实际需求,摸清需要开通直通车的学校数量、开通时间等具体情况,组织农产品专业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社开通平价蔬菜直通车进学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管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3. 直通车进社区。组织农产品专业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企业在零售网点配套缺乏、中低收入人群密集、具备设置条件的社区开通直通车进社区平价销售“菜篮子”商品。各社区要摸清本辖区内需要开通直通车的数量、开通时间等具体情况,提出需求,要落实直通车的固定销售点。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管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三)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早菜市场行动计划

针对早菜市场不规范问题,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要求规范设置临时早菜市场,取缔未经批准违章设置的早菜市场,力争在2015年底前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1. 摸底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乡镇)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早菜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对目前存在的临时早菜市场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坚持“疏堵结合、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由各社区(乡镇)负责制定本社区(乡镇)早菜市场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2. 开展集中整治。由区城管局制定全区早菜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区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及属地社区(乡镇)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集中整治”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需取缔的临时占道早市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配合单位:区市场管理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 规范布点设置。对确有必要保留并经区政府批准设置的临时早菜市场,由区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负责指导,属地社区(乡镇)具体负责,对经营户经营地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时限、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各社区(乡镇)、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管理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 加强日常管理。由属地社区(乡镇)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早菜市场加强规范管理,按照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入市、退市,及时清扫保洁。区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配合对辖区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早菜市场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定时间,提前或超时经营以及超出规定范围延伸占道等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配合单位:区市场管理监督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四)“菜蓝子”商品保供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推进“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菜篮子”产品基地综合生产能力,丰富市民“菜篮子”产品种类、品种。根据近期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及生产项目,提高“菜篮子”产品的供应能力。

1. 全面组织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及产品生产。积极与市农委对接,争取上级经费和支持,制定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奖励措施,根据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和生产目标分解任务,理顺部门、生产基地(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大户)职责,全面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2. 完善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生产的考核激励机制及区级投入机制,实行工作定时调度、督办督查、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3. 巩固提升保供蔬菜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大棚育苗移植及种植等技术,完成2万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朱昌镇7000亩,金华镇4000亩,百花湖乡9000亩),实现蔬菜种植播面4万亩次,实现产量5万吨,供应本地市场 3万吨。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

(五)市场经济秩序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计划

针对“菜霸”、“肉霸”问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联合市直部门在本辖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菜霸”、“肉霸”的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全区打击“菜霸”、“肉霸”的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平抑物价。同时,规范“菜篮子”定价机制,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对随意哄抬物价、约定价格同盟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法制办、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六)产地交易行动计划

组织对全区农产品主产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包括本地农产品品种、产量和辖区内现有产地市场的布局情况。配合好市直部门制定贵阳市“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建设整体方案。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七)“菜蓝子”商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加强“菜篮子”商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冷链配送率,降低“菜篮子”商品运输、仓储等环节的腐损率,稳定零售价格。

1. 开展本辖区“菜篮子”商品冷链物流体系摸底调查,摸清本辖区可用于“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的冷库、冷藏配送车辆等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基本情况。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2. 根据全市“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发展总体规划,在辖区配套建设冷链仓储和分拣配送中心;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其建设冷库、购置冷藏运输车辆;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加快生鲜食品销售专柜建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生态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

3. 完善优惠扶持政策,对在全区新建、改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给予审批、用地、税收、融资、项目等政策优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政策性补助项目申报。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生态局、区住建局、区国税局、区国土分局、区地税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八)“互联网 菜蓝子”行动计划

依托全市大数据和“互联网 ”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合,推广小区智能自提柜、“网购店取”、电话定购、手机APP、“菜宅送”等“菜篮子”商品新型终端销售及配送方式,满足多元化需求。

1. 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区内设置小区智能自提柜、网购自提网点;实施好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菜篮子”商品电子商务和大数据运用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 探索实施观山湖区“互联网 菜篮子”工程,支持辖区公社农场、京东贵州馆、淘宝贵州馆、儒林贸易等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蔬菜价格,提供“菜篮子”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增强区域居民“菜篮子”需求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 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综合试点及相关申报工作,完成实施本土电商“1 1品牌”战略,运用电子商务推广本地1个主打名特优产品等,形成具有互联网知名度的1县1品。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 配合市直部门提升“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对供销社农家店进行改造升级,配合市供销社建设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改善“菜篮子”商品物流基础条件。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农水局、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九)“菜蓝子”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1.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菜篮子”产品源头监管,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实现基地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2. 督促指导区内有条件的“菜篮子”商品网点建立标准化仓储、物流、经营设施、快速检测室和购销台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型生鲜综合超市、公益性菜市场、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农贸市场、早菜市场等“菜篮子”商品零售网点的食品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3. 完善“菜篮子”食品安全基层组织网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在社区(乡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年度预算,加大对经费、设施投入力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4. 做好蔬菜、生猪、奶牛、肉禽、蛋禽、水产、蜂产品等“菜篮子”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的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5. 严格执行“菜篮子”商品市场准入制度。进入我区销售的“菜篮子”商品应当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入市,确保进入我区的“菜篮子”商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十)“菜蓝子”商品生产流通规划行动计划

加大对“菜篮子”商品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的统筹力度,加快形成产销一体化、“全市一盘棋”的发展格局。

1. 开展本辖区“菜篮子”商品现有生产基地数量、面积、规模、品种、结构、产量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根据全区城市发展、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全区“菜篮子”商品生产基地发展计划和建设方案。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2. 开展农贸市场、大型生鲜超市、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个体菜店)等“菜篮子”商品零售网点的摸底调查。根据全区城市发展、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出台本辖区“菜篮子”商品零售网点包括公益性农贸超市、大型生鲜超市、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店)规划定点和建设方案。完成本辖区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在建、拟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摸底。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3. 开展对本辖区内临时早菜市场等“菜篮子”商品零售网点的摸底调查,结合周边居民的需求,制定出台本辖区临时早菜市场的规划定点和建设(规范)方案。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5年8月31日前

4. 制定“菜篮子”商品零售网点建设奖励和补贴办法。统筹运用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益性菜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5. 配合开展好“菜篮子”商品生产、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基地(中心)的调查;配合市直部门制定《贵阳市“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发展总体规划》。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区规划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各社区(乡镇)

完成时限:2015年9月30日前

三、长效治理

以治本为主,立足长远,进一步完善“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长效机制,到2019年年底,全区蔬菜等主要“菜篮子”商品平均价格与周边省会城市基本持平,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问题。

建立和完善城市“菜篮子”工程统筹规划、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场监管、价格体系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城市“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

(一)优化“菜蓝子”保供稳价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市管批发、区管零售,市区统筹、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存量增量相结合、政府市场共同发力”的稳价保供体系。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各社区(乡镇)

2. 建立规划落地的统筹机制。加大市区两级规划的衔接,将规划内容和重点项目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形成全区生产、流通、市场监管一体化的规划布局,保障《贵阳市“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发展总体规划》的落地。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督办督查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社区(乡镇)

3. 建立政府支持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保障本地市场挂钩的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补贴办法,引导本地农产品优先保障我区需求。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4. 建立“菜篮子”产业发展风险分担机制。强化菜篮子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推进应急保供基地生产补贴工作,实施“菜篮子”产品价格保险政策,防止“菜贱伤农”,平衡和保护农民与市民的利益。

牵头单位:区农水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5. 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物价上涨过快时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最大限度地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6. 完善低保保障标准、实际补助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物价上涨相联系的联动调整机制,使低保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社区(乡镇)

7.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根据 “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的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加入贵阳市“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现代化程度,鼓励和调动行业组织积极为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贡献。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乡镇)

(二)强化生产、流通“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体系

建立以公益性菜市场、大型生鲜超市为主体,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为补充的现代城市“菜蓝子”商品零售体系。到2019年,建成公益性菜市场4个以上,大型生鲜超市10个以上,改变目前传统农贸市场占零售主导地位局面。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各社区(乡镇)

(三)落实“菜篮子”工程的有关优惠政策

1. 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整合城市配送资源,发挥好物流信息平台和共同配送车队的作用,积极开展“菜篮子”产品的共同配送,解决配送难题。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交管分局

2. 争取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优惠价格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我省农业生产用电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13〕281号)和《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5〕493号)要求,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用水价格按照核定的水利工程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执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普通工业电价和非工业动力(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执行,用水价格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有关部门要在用水、燃料、经营场地保障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切实降低经营成本。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贵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贵州电网公司贵阳金阳供电局

(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 强化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加强对蔬菜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打击“肉霸”、“菜霸”、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水局、区城管局、各社区(乡镇)

2. 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内经营户的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引入竞争降低经营成本,打破市场内“抱团”经营造成的利益固化局面。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保持场内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乡镇)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

3. 对政府投资、控股或国有企业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收费,本着从低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并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农贸市场及经营户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价格异常波动时,采取减免摊位费等措施,增强政府部门对农产品在终端零售环节的稳控能力。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社区(乡镇)

4. 健全“菜篮子”商品供需和价格监测体系。依托大数据平台,整合发改、农业、商务、统计调查等部门现有监测体系和平台,在我区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设立监测点和价格发布平台,对我区“菜篮子”产品生产、销售价格进行监测和发布,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对公益性菜市场的价格进行监测指导。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各社区(乡镇)

5. 加强沟通协调,与周边区(县、市)建立联动的物价信息监测对接机制,了解影响价格的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及市场价格走势的倾向性、苗头性,准确研判物价形势,切实把握好调控物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实时发布各类价格信息。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各社区(乡镇)

6. 加大宣传力度。区级宣传平台要及时发布区委、区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和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和市场行为,引导消费习惯。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各社区(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观山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社区(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菜篮子”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和协调调度。建立区“菜篮子”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审议全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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