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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 述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元年。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针对市民和社会关注的环保执法、大气、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积极予以回应,通过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更广泛地参与环保工作  。

201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201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国务院和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定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围绕重点领域环保信息公开,在内容和形式上“两手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

1、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社会需求

在环境质量公开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各区县环保网站也实时发布分区县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发布上海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月报。6月2日发布了2014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除“上海环境”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外,2015年推进17个区县环保局在网站都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并实现了市区两级环境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2015年4月10日,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了《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启动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在行政审批和许可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300多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文件,200多个环评试生产审批事项,200多个环评验收审批事项。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结果实时查询。公开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9家单位基本信息 。

2、设立专栏,方便市民查询获取

为更好地体现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上海环境”网站设立了“重点公开领域检查要点”专栏,建立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点击目录栏目可以查询包括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检查、污染源信息公开等14大类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1、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取得工作实效

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要求,我局对网站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结合国务院网站普查工作,对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的栏目进行了督办,顺利通过了国家普查。根据网站考核要求,向环保部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2015年度网站考评报告,2014年度,我局“上海环境”网站在环保部和市政府考核中都被评为优秀。

2、优化网站功能

全面调整“下载服务”专区,对下载专区进行类别划分,按照被下载文件的属性进行分类(如文件、表格、标准、图片等)。为方便市民查询,2015年新增了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文号、名称等,有效提升了公文的公开力度。

3、推进政民互动工作

为做好“上海环境”网站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我局印发了《关于2015年网上访谈、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网站组织了开展5次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3次问卷调查。访谈邀请了直属单位工作骨干,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提问等解答了环保政策。

三、推进电子政务公开

1、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我局43项办事事项信息,包括建设项目行政办理事项8项、辐射管理事项12项(比去年增加8项)、固废管理事项8项(比去年增加2项)、生态保护事项3项、其他行政办理事项15项(比去年增加2项)。在网上实现了办事受理、办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2、推进政府数据公开

2015年我局加强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按照要求进行了资源目录编制,完成全部已建成9个系统共115个资源目录、发布数据项1700项,按计划完成了2015年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6项任务。2015年,根据《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梳理了资质类和行政处罚类相关数据信息, 5月 20日 提供了数据信息上传市工商局法人库,随后每月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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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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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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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2KB

页数: 7页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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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8页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200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起草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在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保密局以及有关法院进行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信息公开办理中对政府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市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报送平台,按时将信息公开月报报送市信息委。2008年二季度,我局会同市经委、建委、市容环卫局对2007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汇总,编制了《上海市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8年6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同时以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发放,确保公众环境权益 。

四、环境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

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329条信息中,机构职责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0.91%;法律法规类的信息33条,其中国家法规2条,地方法规1条,规范性文件3条,环保局公文27条,占总体比例的10.03%;环境标准类的信息22条,其中国家标准20条,地方标准1条,市局规范1条,占总体比例的6.6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其中综合规划1条,功能区划2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条,占总体比例的1.52%;环境管理类的信息41条,其中监测应急2条,环境执法17条,环境影响评价4条,环境统计6条,定量考核2条,环保科技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46%;污染控制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9.15%;其它信息162条,其中环境质量56条,宣传教育39条,创模19条,节能减排6条,其他公告与通知42条,占总体比例的49.24%。通过及时主动公开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便于公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上海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08年“六五环境日”我局对“上海环境”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加强了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增加了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等栏目,弥补了以前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不足的缺点。结合局中心工作,增设了“创建模范城市”、“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招标与专项资金”等栏目,方便市民了解局的工作重点,加大了主动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了确保政府机关公共资金使用的程序、过程、结果等均为公众所周知,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自2008年起,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向我局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可通过网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我局可在网上直接受理和网上流转审核。我局还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专家评标会,经专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并经讨论和投票,7种仪器设备各产生3家供应商推荐名单,系统运营产生4家推荐名单。这次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接待窗口等资源,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每月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材料,并通过市档案局的网上报送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注意做好工作,提出了“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制度公开程序透明、依法审批公平公正”的岗位规范。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2008年,我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5个,试生产及其延长批复565个,验收批复336个,均适时上网公布,为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45件,网上申请有35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5%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是涉及排污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污染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化工企业名单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行政复议、人事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治理等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中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尽量予以满足。有些申请涉及几年以前的行政行为,材料已经归档,只要符合申请要求的信息,我局均予以提供。二是积极和信息拥有人沟通。有些信息属于权利人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主动和权利人沟通,希望权利人同意公开信息,或者希望权利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对有些权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我局积极促使权利人和申请人相互协调,由权利人邀请申请人到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三是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我局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注意倾听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局共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我们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68人次,网上咨询262人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9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提供方式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3件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现处于二审状态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141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126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1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9.4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三告知”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小册,内容涵盖环保行业管理、办事指南、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回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试行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

二、深入贯彻办事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围绕中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聘请了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的18位同志成为市环保系统第四届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通过监督检查,办事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建立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6月和12月,我局张全局长和吴启洲副局长分别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接受市民听众有关环境问题咨询和投诉。“上线”结束后,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一周后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反馈,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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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15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5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八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15〕22号),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策方案,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15〕6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行政决策事项均需进行听证。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继续实行政府部门白皮书制度,26个政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公开了部门的职责、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接受群众监督。继去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市39个政府部门的10121项行政和政务服务事项后,今年,各区(功能区)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也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横琴新区公开1457项、香洲区4356项、金湾区5126项、斗门区5112项、高新区2179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91项、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2024项、保税区442项。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5年,网上办事大厅共进驻市级事项825项,区级事项2059项,镇街事项669项,村居事项2701项,所有进驻事项均按统一规范公开各类办事指南信息。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市已有230家市直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预算信息,公开单位占市直预算单位的98%。在去年先行试点公开46个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本年度全面公开部门决算,市本级229家市直预算单位在珠海政府网上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单位已占到市直预算单位的97%。2015年,共公布约4000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2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考核信息,13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12份行政处罚决定等。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有效整合了市政府职能部门83个项目类别,涉及产业类专项资金20大类。已有2978家企业注册,受理1582项申请,立项603个项目,立项金额合计为9612万元。公开了《珠海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和《珠海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发布沥溪福溪村改造安置房、海湾村旧村改造回迁房、中心城区原地维修加固改造、金域阳光、农业社区原地维修加固改造、白藤农场危房改造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14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共9批次674户保障家庭申请信息,发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制定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交通、城市基础设施、价格目录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坚持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信息76条,每月公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上年度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发布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及时发布社保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三榜公示的通知》,规范城乡低保三榜公示的内容、形式和期限。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途径,及时向公众公开最新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制度信息;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发布机制,发布全市灾害救助应急庇护场所信息。积极引导我市慈善组织通过自身组织网站、大众媒体、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同时,通过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我市登记的2家基金会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基金会基本信息、2014年资产负债信息等。市红十字会出台了《珠海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收支使用情况公开暂行办法》,主动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及第三方审计信息。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和阳光均衡分班办法等信息公开,对义务教育符合政策性照顾生名单、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市直属民办中学年检结果等进行公示;深化考试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直属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录取名单,市直属5所公办幼儿园470个学位100%面向市户籍适龄幼儿公开电脑派号招生。加强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除“四害”等信息发布,公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及相关信息。指导公立医院加强对医疗服务对象公开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住院病人提供日费用清单,预约挂号方式等。

7.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等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信息。

9.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今年以来,已发布专项行动信息27条、监管执法处罚信息19条(含174家违法企业信息)、违法广告信息5条、消费警示信息8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9条(5200个品种)。定期发布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和供水水质检测信息。

10.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完善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我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近三年的年检结论、最近等级评估结果,以及行政处罚有关信息,都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公示”栏目,该栏目是我省首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信息统一公示平台,今年以来,公示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达275个,项目预算金额共计 5466.22万元。出台了《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珠海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珠海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引》等,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1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及工矿商贸事故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公开了5家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加强就业信息公开,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网等网站发布全市现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提供就业资讯服务。指导各区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信息;抓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公开13类、44项扶持科技、产业的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申报条件、文件范本和资金申报、评审结果;做好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定价目录、价格标准和价格执法信息,公开政府性资金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印发《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完善珠海信用网建设,及时公布信用信息。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15]5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处理群众在网络留言,市政府办公室获人民网优秀留言办理单位;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加强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依法办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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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5年度太原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由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社会公众的期盼,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以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工作为契机,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工作有序

太原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专项经费有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今年借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的契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网站栏目,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共同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加强培训,落实文件,推进公开

今年我市召开了“太原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培训会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会”,全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共70余人参加培训。对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及信息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各牵头部门的职责,要求各牵头部门制定落实措施,规范程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印发了《太原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并政发[2015]9号)、《太原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第二阶段(检查整改)工作安排》、《太原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第二阶段(检查整改)情况通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国家及省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督促重点领域涉及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太原市政府门户网站情况

太原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承办,自2003年正式运行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经过五次大的改版,目前包括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8大类50余个栏目;今年我们积极贯彻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工作精神,检查全市部门网站,通报不合格网站,清理全市“僵尸”、“睡眠”网站,10月底完成了关停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府网站的形象。太原市政府门户网站获得了第十四届(2015)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省会城市第9名的成绩,同时还获得了“2015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

太原市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规定及依申请公开说明。2014年已制作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今年按照国务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完善了该栏目,增加了“企务公开”子栏目,由市国资委提供相关内容。“政务公开”栏目获得了“2015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

(四)其他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公报专栏,24期政府公报全部以电子版形式公布;全年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0余次;通过太原市政府网站和太原市档案局网站及时发布了《太原市档案馆第十一批开放档案公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对馆藏年满30年的档案进行了鉴定划控。此次鉴定档案为馆藏1985年度的档案,内容涉及73个单位的2613卷、47334件档案,经过严格规范的鉴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开放档案19586件,控制利用档案27748件(依申请向特定群体提供查阅利用),实现了开放档案完全公开,控制利用档案定向公开。本批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向社会开放,查阅者凭身份证、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即可前来查阅;外宣办开通的新浪“微太原”、腾讯“太原发布”2015年度共发布广播20845条;其他途径发布11718余条政府信息。真正方便群众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中国•太原”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万余条,其中,发布政府公告文件311条,各部门(包括县区)业务动态7559条,政务要闻1347条,中央政府网站信息490条,其他1500余条。

截至12月31日,我市共产生各类政府信息9万余条,其中:政府公报发布1623条,政府网站发布42724条,政务微博发布37390条,政务微信发布1297条,其他方式发布11718条。

三、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市编办牵头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并政办发[2015]46号)文件,推进《太原市市级权力清单》工作,市审改办收集涉及市直43个政府部门及单位的权力清单、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空图等,市政府信息中心做好所有数据的录入展示等相关工作,于2016年元月1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公布。清单所公布内容共有9类行政职权事项,分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另2类事项单列,即:市政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职权事项和部门共性行政职权事项。每类事项包括职权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内容。此次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2764项,其中: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2117项,行政强制93项,行政征收征用25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职权254项,市政府为实施主体的职权事项58项,部门共性职权事项11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落实了我市财政资金、“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了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各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没有网站的部门也全部集中在市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市审计局公开了太原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登记、矿业权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在市国土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市房产局保障房信息专栏、市采购中心网站,市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专栏,对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子栏目“重大建设项目”,由市住建委负责牵头并维护该栏目内容,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对医疗、生育等三个目录19万条数据建立查询数据库,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参保情况、收支,结余和收益等信息在人社局及各保险中心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发布;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救助标准、补助水平等信息在市民政局网站已进行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太原市教育局专门开辟“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凡是重要的教育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的政策规定,如中考、高考政策,高校、高中、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等,全部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对法定传染病的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了及时发布,实现了对执业医疗机构、医师资料、医疗收费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公开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企业经营管理透明度。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太原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同时还制定了与《办法》相配套的《太原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把信息公开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周期、决策活动的全过程,有利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在部门网站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信息公开,对环境监测、监察等情况进行公开,对环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进行公示,公布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图等。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对食品安全、医疗器械的政策信息,药品监督抽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进行了及时发布,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餐饮服务等数据查询系统,方便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查询、监督。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在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中进行公开,公布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年检等办事流程,公开了民政的行政职权事项等;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务中心网站对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技术力量、业绩等也进行了公开,方便公众进行查询、选择;市慈善总会网站对慈善日常捐赠、基金、救助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市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其中,网上申请58件、当面申请18件、邮寄25件,传真6件,全部按规定办结。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集中在环保、城建、国土、财政资金、民政等方面。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各类咨询约210万人次。其中12345便民热线电话共受理来电28.3万个,转交部门办理38191个,办结37744个;回复人民网留言1662件,市长信箱留言2166条,人民网“省长留言”41条,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851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2件,办结率100%。

在咨询处理方面,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在继续做好电话及当面咨询接待服务工作的同时,县区政府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及时主动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事项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支出:2015年,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共支出205.118万元。

收费:2015年,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复印费和邮寄费由各单位在办公费用中支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阳光政府建设,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有些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还不够全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申请内容种类繁多,界定哪个部门进行答复也较困难,好多内容涉及多个业务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域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分类,建立科学目录。

改进措施: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网站内容保障责任;2督促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建立信息公开考核标准;4、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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