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皖政〔2013〕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小型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通过多年持续不懈努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取得积极成效,但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仍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小型水利工程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为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现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江淮分水岭和皖北地区为重点,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旱涝兼治,在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进一步调动村集体、受益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步伐,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即用5年时间,通过5项改革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改造提升,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到2017年底,加固病险小型水库2000座,更新改造小型泵站51万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4457座,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380处611万亩,扩挖塘坝47万口,整治河沟3.7万条,修复和新建机电井12万眼,末级渠系基本畅通,小型水利工程效益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旱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改革措施

坚持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事权划分,理顺产权关系。

实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县(市、区)长负责制。跨乡镇、跨行政村的基础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分别由县、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受益主体参与;田间工程由受益范围内的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建设、管理。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按原产权归属和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约定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原产权不变,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管理;未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由村集体民主决策。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探索按“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使用”的办法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投入。

尊重小型水利工程的公益属性,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多元投入,对村集体自筹、农民筹资筹劳建设,以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的,财政给予补助。由村集体组织筹资筹劳、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行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的,在土地承包经营年限内对其自行投资形成的资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委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代管,由其享有使用权、承担管护责任。

(三)加强指导监管,支持自主建设。

探索创新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模式,明确建设主体,落实建设责任。原则上,凡是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自行建设的,由其组织建设;需一定资质施工队伍建设的,由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方。对涉及防洪安全和施工技术较复杂的建筑物工程,可由县、乡级人民政府实行打捆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利和其他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管与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对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建设主体申报,经县级有关部门审查,在符合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前提下,由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确定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

(四)发挥工程效益,创新管护机制。

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引导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业化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协会、水利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实体。在确保工程安全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可自行管理,也可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经营管理主体,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运行。小水库以及跨行政村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类打捆招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工程调度和安全运行由原管理主体负责。财政按小型水利工程性质,视情对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尽快制定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五)配套扶持政策,培育市场主体。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既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是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的市场主体。适应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新形势,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护。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享受有关财政补助和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其中供水工程可收取水费,供水价格在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受益主体共同确定;依法获得的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和管理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四、强化保障

(一)坚持规划引领。

省水利厅牵头制定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年总体计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凡涉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项目,不分投资渠道、建设主体,均须按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在按相关程序申报支农涉水项目前,须将申报项目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足额计提和足额上缴省级统筹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用于全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原则上承担任务的50%,其余建设任务由各级农田水利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奖补。

市、县级财政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各县(市、区)可从下达的农水项目和有关支农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1%,用作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根据本意见,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制定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办法,省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农业、扶贫等部门分别出台涉及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整合的操作办法。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摆上重要位置。县级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水利部门是业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等部门是协同单位,财政部门是项目资金整合的牵头部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作为“江淮杯”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县级为单元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与项目安排和经费补助挂钩。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0日

查看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灌浆机

  • 台班
  • 汕头市2005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灌浆机

  • 台班
  • 汕头市2005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灌浆机

  • 台班
  • 汕头市2006年3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灌浆机

  • 台班
  • 汕头市2006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灌浆机

  • 台班
  • 汕头市2006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意见反馈

  • 可回复和处理游客意见和建议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查看价格

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7-28
查看价格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管理端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查看价格

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5
查看价格

意见

  • (1)名称:意见箱(2)规格尺寸:300×240×120mm(3)1.2mm 201#不锈钢激光切割烤漆,文字丝印,底部开锁
  • 16个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8-08-14
查看价格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文件信息

2013年10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查看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正文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正文文献

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实践与思考 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实践与思考

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实践与思考

格式:pdf

大小:133KB

页数: 4页

安徽省政府2013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分析了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实践的基本思路,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投入体制与管护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明确事权划分、理顺产权关系、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多元投入、加强建后管护、明晰管护责权是实现改革创新的主要途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格式:pdf

大小:133KB

页数: 3页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了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适应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提高农村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水平,现就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及其重大意义小型水利工程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国以来,全省已先后建成14.3万处(不含旱井、旱

六安: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

六安市2017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7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现制定年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以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按照规划任务原则上全部完成的要求,2017年度目标任务是:更新改造小型泵站9711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284座、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58万亩、扩挖塘坝41398口、整治河沟796条、改造灌区末级渠系22万亩。

(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本年度新建、改造的农田水利工程要全部明晰产权、落实管护组织和管护责任,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工程确权和“两证一书”或“一证一书”发放。

 

二、资金筹措管理

2017年度市、县级财政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文件要求,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县级财政年度安排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补助资金规模不低于省级财政;同时要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从下达的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1%用于工程管护。

加强项目统筹,充分发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作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生能力、小农水重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2017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任务中,省财政对小型泵站、塘坝和河沟三类工程按总任务的三分之二进行补助,对小型水闸、中小灌区、机电井三类工程按总任务的一半进行补助。

 

三、工程建设管理

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创新投资、建设、管护机制,规范项目整合、财政补助、自主建设、管护运行等方面具体操作措施和程序。

(一)创新建设机制。项目资金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分投资渠道、建设主体,均需按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明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比例,相关项目方案审批前,需经过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对于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主体申报、审核立项,落实责任、先干后补,考核验收、兑现奖惩”的办法完善操作程序,支持其自主建设。县乡级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指导、监管和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农民群众改造提升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二)规范建设标准。各县区可参照《安徽省农村水利工程典型图集—八小水利工程分册》,进一步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控制办法。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要分别做好单项设计,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要分类型做好单项典型设计。塘坝扩挖要统筹考虑上游来水与下游受益情况,有防洪要求的山塘,要设置溢洪道,兼顾群众生活用水的塘坝,要有亲水平台,并设置警示标志,河沟清淤要系统整治,避免出现“断头沟、虚线沟”和建后堵坝等情况,边坡、沟宽、堤岸要满足安全稳定和排水要求,桥涵闸等配套建筑物布局要合理、结构形式符合有关规范。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塘坝、河沟应适当绿化和采取生态护坡。

(三)落实建后管护。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建后管护工作。一是按照要求编制年度维修管护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水利局,市级汇总后报省水利厅备案;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交易平台”,试点开展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贷款融资;三是省水利厅将开发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系统,各县区要扎实开展存量工程的调查摸底,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和“两证一书”发放工作;四是制定工程使用权人筹集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的管护经费使用奖补机制,细化对各类管护主体的考核奖补力度,真正使管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管护资金效益;五是引导社会力量管护小型水利工程。规范和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队伍。

 

四、年度工作安排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全市年度实施办法安排的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编制2017年度建设和管护实施方案,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和市水利局审查后,于20173月份前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年度实施方案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在年度项目实施中优先安排。

(二)分解落实任务。各县区要根据批准的年度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项目、乡镇、村组,落实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项目资金承担的建设任务要明确分解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名称、年度、实施地点。

(三)全面推进实施。各县区要强化举措,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早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0183月全面完成工程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推进。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与行政村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建设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建立分级检查督查机制,加强考核评价。项目资金实施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各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由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的小型水利工程,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指导、抽查;县区要加强对各乡镇督查指导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和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亮点和工程效益,重点宣传改革创新组织者、参与者、自建自管受益者的典型事例,形成有关各方齐心协力抓建设的良好氛围。市要对县,县要对乡镇、村及各类社会主体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培训力度,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相关政策,找准工作抓手,掌握操作程序,全面推进工作。

 

六安市水利局

六安市财政局

查看详情

毫州: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

据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毫州市将以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为抓手,改造、新建一批小型水利工程,推动农业快速发展。

按照我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计划任务,今年我市计划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51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64座、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11万亩、扩挖塘坝931面、整治河沟626条、修复和新建机电井812眼。

截至目前,已建成小泵站455千瓦,小水闸6座,中小灌区0.6万亩,塘坝239面,河沟104条。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以八小水利、小农水重点县及涉水支农项目为主抓手,结合水利扶贫工作,多措并举、建管并重,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6年,全市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1亿元,疏浚大中沟730条,新打和恢复机井15446眼,塘坝开挖1375面,新建和加固蓄水涵闸95座,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535千瓦,改造末级灌排系统41万亩,改造中型灌区1.8万亩。

查看详情

《淮南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出台

据记者获悉,近日,淮南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2017年淮南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总体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办法》指出,2017年全市以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计划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3890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76座、扩挖塘坝3773口、整治河沟232条、修复和新建机电井171眼、改造灌区末级渠系1.6万公顷。

《办法》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以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小农水重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及省、市、县()三级财政设立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

同时,《办法》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推进,层层落实建设任务,建立分级检查监督机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