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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00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采购操作步骤和方法,确保采购的质量和采购要求的适用性,符合公司整体的日常管理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工具、成型软件和固定资产(不含公司...
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买到价格合适且质量好的产品,但是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都会有很多问题发生,比如质量不行且价格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政府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新的对策方法,下面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
具体描述一、目的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 1、公司所有采购物料(包括餐厅用品、消耗品、客房低值易耗 品、办公用品)统一由管家部进行采购,任何使用部门或个人无权私 自进货。管家部要本着一切从宾馆的利益出发把好关口, 认真履行职 责。 2、原料申购需严格按照各部门物料采购程序进行申购,各申购 环节责任人需切实履行职责, 保证申购环节的快速通畅。 库管员和餐 厅厨师长每天要对所需用品列出计划交管家部, 管家部按计划予以采 购。 3、餐厅消耗品采购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 每 1—2 天将当天采购 物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予以公布。每月 25日由管家部召开招标会, 采购组要在招标价格的基础上不间断地进行物价查询。 4、采购员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于成功采购物料需及时通知 申购部门进行领用;如采购未成功需向申购部门说明原因并报送公司 分管领导。 5、库管员和餐厅厨师长每日对进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并在验收单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政办〔 2003〕52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贯彻落实<安徽 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 法>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事关城市发展, 事关群众的 切身利益,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 153号令规定,依法行政, 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切实保障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利 益。使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一个规范、 稳定、安全的良 好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 二 OO 三年七月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 意 见 (市建设委员会 二 OO 三年七月) 省人民政府第 153 号令《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已于 2003年 7月 1 日正式施行, 为认真 贯彻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市党发〔2010〕5号),撤销毕节市招商引资局(毕节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在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挂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规范印章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办管理的正式印章为“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一枚,由文书科委派专人保管。
二、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坚持原则,管好、用好印章。
三、保管印章必须存柜加锁,随用随锁,保证绝对安全。
四、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将印章转请他人保管。因工作需要外出,确需由他人临时代管印章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办理临时代管手续,交市长指定的人代管,印章专管人员回来后,代管人员应立即将印章交回给专管人员。
五、正式公文根据相关领导签发用印,并作好登记。
六、使用市人民政府印章需经市长同意方可用印。
七、开具行政介绍信、普通证明信等不涉及重大问题的一般行政事项,需用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八、印章限在办公室内使用,非经市长特许不得携带印章外出。
九、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支票上用印,特殊情况确需用印的必须经市长批准,并严格控制。
十、印章需要刻换时,须经市长同意,按有关规定刻制。
十一、报废印章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移交或监督销毁。
1、根据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意见,需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外发的公文,按办公室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由有关科室拟稿,或由业务主管部门代拟,有关科室核稿。拟稿工作一般应在领导指示、交办或召开有关会议后3天内完成(会议纪要原则上在会后1天内完成)。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和市人民政府制订发布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拟写市人民政府发文处理笺,填写文件标题、附件名称、主抄送范围、主办单位名称和拟稿人姓名;业务主管部门的代拟稿,主办单位、会办单位负责人应分别签署意见和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拟稿正文应打印清样。
3、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请求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事项,须填写《公文制发申请表》(见附件),说明发文的原因,并报送电子文本,经本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按规定报请领导签批。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发文,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核稿人;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的发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核稿人。各部门的代拟稿由相关秘书初核后,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核稿。
1、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报市长签发。涉及两个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须经有关副市长会审后再报市长签发。
2、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报告,须标注签发人姓名。向行署报送的请示、报告,由市长签发。
3、由市长、副市长召集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由召集会议的市长或副市长签发。
4、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属按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办理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发;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送办公室副主任签批,根据签批意见办理。文内注明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或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的,呈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核签发。
5、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一般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发,重大的会议通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6、市人民政府领导已在拟文稿上修改并明确签署意见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或主任可视况情直接审发,原则上不再另行送签,以避免工作程序的重复。
7、签批公文,主签批人应写明意见,并签署姓名和审批时间;其它签批人也应签署“同意”或其它具体意见。签批公文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天。
已签批的公文,由相关秘书到办公室文书科统一登记编号、付印。未签批的公文,一律不得编发。
公文打印后的清样,由打印室工作人员送拟稿者初校,再由办公室文书科复校。初校应校正标点符号、漏字、多字、错字、窜行、漏行等差错;复校应对公文格式、版面布局等进行校正。校对无误,并经校稿人签署姓名后,送打印室付印。
文件印制完成后,由办公室文书科发文人员进行全面核查,主要包括有无套章(盖印),版头、文号、印章是否相符,有无废品等,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分发。
文件发送后,由办公室文书科备3份正本连同底稿和有用的清样稿归档,确保文稿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