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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1年,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自治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巴彦淖尔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
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2001年开始,我市就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006年初,正式明确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承担。目前,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2011年,为了更有效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行为的行政法规,也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很多明确的规定。
1.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我市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巴政办字[2008]98号)。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地、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目前,《指南》、《目录》内容的发布、更新、完善已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
2.《条例》规定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建立公众查阅点。市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通知》(厅发【2008】38号),《巴彦淖尔市地方文献出版物典藏本缴送办法》(巴政办字[2009]213号)等文件。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的建设、政府信息的移送管理、文件的保密审查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资料的接收、统计、整理、上架,对公众的开放等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2011年公共查阅点共接待查阅人13626人次。
3.建立新闻人发言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党新闻工作的重大举措。2011年,市委、政府下发了《巴彦淖尔新闻发布实施意见》(巴党办[2011]21号)通知,对我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2011年我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
4.根据《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我市也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公布,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目前,我市已经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正在落实当中。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筹备建设,始于2002年。经过十年的建设和运行,巴彦淖尔市及七个旗县区均设有政务服务中心,另有市国土局、房管交易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临河区交警大队五个分大厅。各中心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联审联办,一个窗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筹资和网络建设、资源交易等办法,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许制等工作制度,完善了窗口管理考核、投诉受理查处等工作机制,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和科学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008年市委政府自筹资金在新区投资1.4亿元,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2011年4月,我市下发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和量化,并形成制度,报经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公布执行,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和公正。
三是开展清理和确认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工作。2011年我市下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1】27号)。通过清理,市政府对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42个行政机关、17个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22个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进行了确认。
到2011年底,我市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全部通过网上媒体向社会公开,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对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电子政务
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基础信息网络宽带改造和无线城市建设,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全市通信光缆长度达到12281皮长公里,光纤宽带网络已延伸到48个苏木镇和16个农牧场。网络已承载了市电子政务办公及各专网系统。全市已形成了上联自治区电子政务平台,横联市四大班子、112个市直部门,下联7个旗县区、48个乡镇(苏木)、16个农牧场、12个办事处的三级电子政务专网体系和统一的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网上公文流转、信息报送、会议通知、电视电话会议等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努力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水平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目前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住房、食品药品监督、农资等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都已纳入了办事公开范围。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核心内容是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予以公开。用制度的形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布,让人民群众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企事业单位管理活动过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有利于了解人民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办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意识,改进作风,优质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各种困难,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正得到体现。
政务公开的持续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使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明显增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通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产生了实质性转变:公开范围从重点向全面、从内部向社会发生转变;公开内容从最初领导职责、机构职能等的公开发展到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等内容的办事公开、决策公开转变;公开形式由简单型向技术型转变,由最初的公开栏、小册子、明白卡发展到触摸屏、滚动式大屏幕、互联网、远程视频。这些转变既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水平,也极大地推动我市政务公开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巴彦淖尔政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便民手册、简报、公共查阅点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向自治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巴彦淖尔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向市人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巴彦淖尔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巴彦淖尔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绩效审计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巴彦淖尔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奖励办法》,《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巴彦淖尔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排水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五个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开了《巴彦淖尔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巴彦淖尔服务业发展规划》、《巴彦淖尔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与保护规划》、《巴彦淖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市本级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全部向社会公布。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2011年度巴彦淖尔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五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达到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2011年市本级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共有24项,单一来源采购11项,竞争性谈判2项,询价采购239项,总共采购项目为276项(次)
5.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息。根据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推进临河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巴党办发[2011]16号)要求。制定了《房屋征收决定流程》、《房屋征收补偿流程》和《房屋征收搬迁流程》。市审计局对土地收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完成了土地征收项目的审计。
6.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的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综合保障等应急预案。并对气象灾害、重大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建筑事故的发生、发展、结果进行了及时的预测、预警通报。
7.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
全年累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22万条,民生服务信息达5.6万多条,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达560多件次,提供网上审批事项和办理查询220多项。目前,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3万人次,已成为市委、政府对外宣传和公众服务的重要窗口,连续几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优秀政府网站。
2.政府公报
通过《巴彦淖尔市政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3.会议
依照相关规定,凡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采取专家论证会和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技界、法律界、工商企业界人士和老干部、社区居民、农牧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确保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的实施意见》,我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市电台、电视台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及时地收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新闻线索,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版块,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畅通信访接待、行风评议、服务热线电话等群众诉求渠道,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2011年共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旗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2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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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17年1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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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珠海市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创新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推进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决策公开,加强对区、镇(街)等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大大地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市名列前茅。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和主要职能、审批事项及审批要求,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形成了政府主抓,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监察局监督检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印发了《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检查的通知》,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开展了全市网上信息安全大检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保密审查意识。认真落实国办和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珠海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开展网站绩效考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市形成了以政府网站为主体,以《政府公报》、对外服务窗口、户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栏等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大大方便了群众。全市各区、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配备相应设备和设施,市民可方便地查阅和取阅政府公报、政府相关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市民可通过数字电视政务平台,足不出户了解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办事窗口的查询电话等内容。在城区中心地带树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务信息,并印发《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管理使用办法》,对电子显示屏的日常运营提出明确要求。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使监督考核形成制度化,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和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考核,对市直各单位门户网站进行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0件,其中,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受理352件,各区受理8件;当面提交申请的226件,占62.77%,电子邮件申请的3件,占0.83%,网上提交申请的69件,占19.17%,信函提交申请的15件,占4.17%,其它形式47件,占13.05%。
在36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360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的317件,占88.05%;“同意部分公开”的17件,占4.72%;“不予公开”的1件,占0.28%;“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2.78%;“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14件,占3.8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0.28%。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共提供服务信息1584097条,接受市民咨询663853次,其中网上咨询275026次,现场咨询接待158653次,咨询电话接听230174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专栏访问量为32781627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1年,全市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我市无针对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1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未能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增强。二是个别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不及时,发布形式不规范;三是个别单位工作在公开信息时避重就轻,不符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贯彻《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创新公开形式,继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推动全市各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对“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提升页面的展示效应,增强网站的认知度和竞争力。
(二)制定政府网站建设标准规范。明确网站内容规范、功能规范、设计规范、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安全防范规范,促进网站群长期化、持续化发展,继续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继续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协调指导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四)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为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拟举办一期政务公开培训班。拟举办一期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人员水平。
(五)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推动全市各区各部门开通官方微博,探索建立官方微博内部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尽快出台相关办法,促进我市政务微博规范化发展,构建政民互动新平台。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自治区“8337”和巴彦淖尔市“1359”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成立有“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2013年,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下发《关于调整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的通知》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再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积极推进《条例》各项内容贯彻实施。
几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推进,《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明确规定得到逐步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发布、更新、完善已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有《指南》和《目录》专栏。
公共查阅点的建设已走向正规,巴彦淖尔市图书馆新址2012年年底大部分馆内服务部室迁入文博中心楼内,图书馆新华西街馆与西区文博馆总面积为7000余平方米;图书馆现设有图书检索厅、期刊阅览室、报刊阅览室、民地文献部、参考咨询部、儿童阅览室、自学室7个公共查阅点; 2013年年底共接待读者119126人。建设中的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硬件平台搭建及硬件设备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市档案馆全年接待利用者600余人次,比去年(2012年)增长10%,调阅档案573卷/件,其中群众个人查阅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占69.8%。各旗县区共接待利用者1543人次,调阅档案4670卷/件(册)。涉及党委、政府文书档案,婚姻档案、会计档案、撤并单位个人档案、死亡档案等多个类别。为利用者办理社保、医保、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过户)、明确产权、办理准生证、户口迁移、补办结婚证以及纪检部门,公、检、法部门办案,有关部门查阅资料等提供了依据。
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组建了由117个成员组成的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即网络发言人队伍。至2013年12月底,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
2009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日趋规范及时,各地、各部门年度报告公布率逐年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条例》实施以来,为了配合《条例》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在市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通知》、《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配套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这些制度的制定、出台极大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大楼于2012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2012年12月30日市委、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巴党办发[2012]27号)文件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政务服务中心全力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筹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2013年1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动员大会后,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进驻工作,共进驻市、区部门58个,事项385项,进驻人员304人;选聘中介机构17家,工作人员29人。2013年1-10月份,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489329件。其中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125206件;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临河区交警大队、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三个分大厅共办理329743件;各旗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34380件。
(五)电子政务。
2013年,全市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应用稳步发展,电子政务网络和安全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电子政务云平台、“两化融合”和“宽带巴彦淖尔”建设有序推进,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网络支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做出了贡献。
正文
一、概述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主要标志。2011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1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调整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发 改、经信、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强化了莱芜市政府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出台了《莱芜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和《莱芜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市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底,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00条。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8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莱芜市民营企业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莱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莱芜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等。
规划计划方面,公开了《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莱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莱芜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莱芜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莱芜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莱芜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的进度完成情况、《莱芜市农村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加快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支农惠农政策、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等与广大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信息。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方面。主动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建设项目用地批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如《莱芜市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实施办法》、《关于对莱政发〔2009〕51 号文件调整土地收回补偿标准意见的补充意见》等。
公共卫生方面。主动公开了医师执业注册、食品药品监督收费、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莱芜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
教育方面。主动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如第十六批市级规范化学校名单、《莱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莱芜市2011年基础教育工作计划要点》、《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学科学业考试所占分值的通知》等。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主动公开了劳动就业、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伤残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莱芜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莱芜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等。
民政方面。主动公开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重大工程项目方面。主动公开了莱芜东连河综合治理工程、莱芜长江大街道路工程等。
政府集中采购方面。主动公开了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标公告、招标公告、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等信息,如《2011年莱芜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
财政预算、决算方面。主要包括《莱芜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机关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方面。主动公开了市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
人事录用及干部选任方面。主动公开了2011年莱芜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目前,市及各区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市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35件,其中网上申请398件,信函申请35件,当面申请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部分涉及土地规划和征用、房产、动拆迁、环保类信息。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2.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3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07件,主要涉及城中村拆迁、环保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8件,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费用较少,均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市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针对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的网上监测,并且对网上公布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特别是涉及到维护稳定、信访等方面的内容仔细的审核,适时对发布信息做到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失窃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和宣传。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和百姓关注,突出抓好依申请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