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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保[1995]155号
【发布日期】1995-06-09
【生效日期】1995-06-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水利部关于印发《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保[1995]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流域机构:
现将《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九九五年六月九日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保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三条《资格证书》设甲、乙、丙三级。
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
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
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小型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
第四条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其承担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和分析技术手段,熟悉和掌握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水土保持法规和技术规范,并能提供已编制或正在编制的一至两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或类似成果。
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限于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以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划、设计、科研、咨询单位,并具有从事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两名以上高级技术职称和五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申请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限于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市级人民政府(地区行署)以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划、设计、科研、咨询单位,并具有从事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一名以上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申请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限于市级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县级人民政府以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划、设计、科研、咨询单位,并具有从事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三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第五条甲级《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丙级《资格证书》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根据所申请资格证书的级别,向相应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填写后,报送相应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领取。
领取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持证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资格证书》的使用规定,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在签订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合同时,必须标明《资格证书》的级别的编号,并附《资格证书》影印件;当持证单位的性质、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变化较大时,必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八条持证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颁发《资格证书》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有权中止、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弄虚作假领取《资格证书》的;
(二)转借《资格证书》的;
(三)变相转包方案编制工作的;
(四)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发生变化已不适应编制工作任务要求又不及时申报的;
(五)编制方案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六)不履行编制合同的。
第九条持证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当或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其它损失的,除吊销其《资格证书》、退还全部编制费用外,应如数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乱发《资格证书》的单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中止或吊销其《资格证书》颁发权,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审查颁发《资格证书》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者,负责颁发《资格证书》的单位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调离其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涉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必须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由国内持有《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方公司可以做,可以外包的,资质齐全
找个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咨询即可,包括许多水电设计院及水保公司等等,主管部门是各级水行政部门。设计规范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首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是水利行业规范,现在仍是现行规范,没有过期,仍可参照使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是国家标准,两者不要混淆,编写方案一般按...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1995 年 6 月 9 日水利部水保 [1995]155 号通知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 保证开发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 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 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 格证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三条 《资格证书》设甲、乙、丙三级。 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 制任务。 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 制任务。 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小型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 编制任务。 第四条 申请《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其承担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篇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与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各阶段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
第二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
第一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程序与工作任务
第一节建设项目的分类
第二节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
第三节建设项目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第四节配套专项论证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
第一节水土保持基本概念
第二节我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
第三节我国建设项目发展状况及水土流失特点
第四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的建立及发展历程
第五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法规体系
第六节水土保持方案的特点与编制程序
第七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程序
第三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
第一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范畴
第二节水土保持工程各设计阶段的任务与要求
第三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水土保持项目类型
第一节线型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
第二节点型建设项目概况的描述
第五章水土保持项目区形态
第一节项目区的地理位置
第二节自然环境概况
第三节社会经济概况
第四节水土保持概况
第六章水土保持评价与责任界定
第一节水土保持评价
第二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
第三节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第四节水土保持工程量及方案实施进度
第七章水土流失预测方法
第一节水土流失预测的基本规定与要求
第二节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及环节的分析
第三节水土流失预测的范围、单元与时段
……
第八章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第二节水土保持工程界定
第三节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第四节水土保持调查与勘测
第九章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第一节水土保持工程类型
第二节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节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典型的选取案例
……
第十章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技术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水土保持监测的基本要求
……
第十一章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
第一节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基础单价编制
……2100433B
基本建设程序概要、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概论、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定、
项目概况的描述、
水土保持评价责任范围与分区、
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等。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7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