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2008年,我们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 210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 104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19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6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 538条,其他类 65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文件740条。公开的信息涉及的内容有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及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预警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
1.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在市政府网站上开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子栏目,到2008年12月31日有12个旗县区、60个市直委办局和22个公用企事业单位、科研、新闻出版、医疗卫生机构的《目录》和《指南》已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网,随着网上信息量的增加,网页的点击次数明显增加,点击率达18万多人次,从而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我市正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改版和完善,改版后将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易于查询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已将各旗县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编制的《指南》和《目录》提供给市档案局存档,以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市政府办公厅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配备了微机,供公民查阅信息。
2.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市政府办公厅协调赤峰日报、赤峰电视台、赤峰电台三家主要新闻媒体对市政府的重要决策、经济发展情况、部门履行职责承诺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加强组织监督。市委市政府将政务公开纳入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完成了对61个市直部门的考评工作。在考评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从考核情况看,各部门基本上都能够按照要求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县区也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二是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体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公开了举报电话。制定了有关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监督管理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效能监察项目及绩效评估标准。
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过政府网站提供了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08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86次,主要涉及《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依申请公开程序、如何进行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内容。
2008年,市政府办公厅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市政府办公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打造服务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王中和市长对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批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董连珍召集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并确定和充实了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各旗县区、市直及中区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确定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制定工作方案。为贯彻实施好《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并对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按照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和《目录》)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的通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编制了各旗、县、区、市直部门、中区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代码。
2.强化指导督查。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编制《指南》和《目录》。对于对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强的单位,反复向他们宣讲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编写《指南》和《目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各级信息公开主体的重要职责和法定义务;对于公开内容形式不够规范的单位,给他们讲解自治区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及《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最终确保了编写工作的规范性和全面性。通过电话催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促,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公文运转过程中增加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对凡以市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按程序逐一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并要求部门也要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准备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区、各部门也围绕《条例》的施行建立了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立卷归档等各项配套制度。
赤峰市政府地址: 玉龙大街党政大楼 市政府 - 公交站途径公交车: 6路 7路 9路 21路 35路 机场专线
2006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第一年。这年里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工业强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抓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突出抓好工业重大项目建...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在五一前夕,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赤政公办字[2008]1号文件,对自治区文件进行了转发,并对做好全市《条例》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三区开展了集中性的《条例》宣传活动,并在党政综合楼的显著位置悬挂了《条例》的宣传标语,5月6日赤峰日报刊登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的关于《条例》的宣传稿件,其他旗县区也开展了集中性的《条例》宣传活动。同时,我市利用市政府网站对《条例》进行全文登载,并在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条例》宣讲栏目,登载了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的答中国政府网问等文章。市政府办公厅人员还赴部分旗县区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了宣讲,重点讲解了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实施《条例》的主体、公开信息的范围等,加深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重视和理解,为进一步贯彻《条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政府办公厅还派人员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全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开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
为更好贯彻落实好《条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全市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人员深入部分旗县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对旗县区和部门推荐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进行筛选,确定市自来水公司、红山区哈达办事处等10家单位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目前,我市敖汉旗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敖汉旗和喀喇沁旗为自治区政务公开示范点。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地区、部门和单位没有将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连续性。二是对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到位。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有些单位对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工作抓得不实。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为《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把《条例》要求融入各项行政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半年我市将举办一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现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督促各旗县区、各委办局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配套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打造服务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明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政府办公厅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成立了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充实了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各旗县区、市直及中区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组织,确定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赤峰市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以赤政办发[2009]26号文件下发。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更好的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我市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下发了文件,把4月28日确定为《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市政府办公厅在党政综合楼的显著位置悬挂了3条宣传标语,并在政府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在赤峰日报、赤峰电视台、赤峰电台刊发、播出宣传稿件。红山区在政府广场,组织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条例》立法精神及意义,发放宣传资料,介绍政府部门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等,并回答市民关心问题。其他旗县区也相应的开展了集中性的《条例》宣传活动。今年(2009年)5月份我市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培训了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录入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政府信息更新的不够及时。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各单位普遍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单一,覆盖面较窄,适合大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三是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积极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07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