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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人防专业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实施管理,根据城乡发展情况,适时组织调整和修订有关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建筑、构筑、道路、管线及其它工程)以及提供规划条件,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工作;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特色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拟订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负责县域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十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行使受权的其他城市综合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六)负责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维护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澄江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职责。
2.取消城市公交线路的确定职责。
3.取消对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检测单位资质的核准职责。
4.取消村镇建设综合开发资格证书审查职责。
5.取消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职责。
6.根据国家、云南省、玉溪市和澄江县的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划入澄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三)承接的职责
1.承接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职责。
2.承接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职责。
3.承接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或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职责。
4.承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初审上报)职责。
5.承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和减免的管理职责。
6.承接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审批(市级部门批准改造、拆除的项目除外)职责。
7.承接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监管职责。
8.根据国家、云南省和玉溪市的规定下放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2.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节水管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