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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1、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正副局长成员及分工,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2、环保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向社会公开。
3、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机构和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
4、办事指南: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登记等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
5、排污费和监测费征收标准:将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经贸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以及省物价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等规定及时公开。
三、咨询受理情况
2010年我局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来信、来访等问题168件,内容涉及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等方面,现场即时解答36件,跟踪处理132件,处理率100%,处理结案率达98%。
四、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
1、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①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②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③严禁乱收费、乱罚款。④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⑤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⑥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2、长汀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八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②不准纪律松懈,作风不实;③不准推诿扯皮,办事拖沓;④不准铺张浪费,败坏风气;⑤不准公车私用,私驾公车;⑥不准午餐饮酒,贻误工作;⑦不准参与赌博,损害形象;⑧不准收受红包,以权谋私。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玫务信息除在政府、局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六、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落在三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结合局内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宣教力度。积极组织局内干部职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突出平台建设。依托长汀网、环保系统信息网络,加大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为民办实事的功能。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与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依法行政。
2010年,长汀县环保局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保部门信息,提高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全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内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各股、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分门别类、认真编制。我局根据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通过政务信息栏、发放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发布新增的政务信息。
3、把握原则,定时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环保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新上建设项目,尤其是环境敏感建设项目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公开审批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环保有关手续的程序、步骤及做法。二是坚持透明原则。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及其饨组织理解和执行;新上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材料及办事程序以及需要编制环评类别等内容公开透明;所有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按审批权限办理,属于我局审批的及时办理,应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我局也及时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审批(含初审意见)都坚持集体讨论,办理审批从未出现不讨论就审批或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凡是没经集体讨论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对于涉及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取张贴公示等形式向公众公告,方便公民参与了解,让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所有审批项目不但符合环保规定,而且项目建设对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好像知道的有百度知道,还有一些做问卷的,录音的,还知道一个叫课课老师的是批改作业的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2010年度,全县各级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987条。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
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1条,占9.2%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0条,占15.2% ;规划计划类信息46条,占4.7% ;行政许可类信息16条,占1.6% ;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9条,占18.1% ;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179条,占18.1%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16条,占11.8%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0条,占11.2%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0条,占10.1% 。
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6条。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长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通过“公开意见箱”,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言献策;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0年,县直各部门及乡镇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12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93.3万人次,其中“中国·长汀” 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84.3万人次。
2、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档案馆和图书馆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两馆”,公众可在两个查阅点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
3、新闻媒体
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都通过长汀电视台、长汀广播电台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2010年全县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4条。
4、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渠道
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各单位的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职责等,方便群众知事办事。2010年全县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条。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龙岩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长汀县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根据《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县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加大了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力度,提高了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及时公布我县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各个月份或季度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以及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最新财政政策等信息,让群众了解财政,支持财政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并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及时公布长汀县200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公布省、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汇报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我县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县统计局每月公布一次我县一月份至公布月份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通报,公民可从其中的统计数据以及数据对照表中一目了然地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态势。各公开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及部门的公告栏,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为公众办事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受到了好评。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的制定、解读、推广和实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栏目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在政策的推广上,除了通过县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公开,还在县、乡(镇)、村三级“政务公开栏”中粘贴相关文件,在公共场所挂放标语、广告等,必要时还进行入户宣传,确保做到人人皆知。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一切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教育改革、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就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2010年全县共公开服务类信息41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上,我县坚持因事制宜、灵活运用、重在实效的原则,除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在县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置了信息查阅点,公众可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到自己所需的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鉴于人事变动,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公开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有综合协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专机承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工作的各个方面,2010年1月份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监督下,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不全面、不及时;
2、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主动的现象。由于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存在差异,部分单位人员变动较频繁,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的状况不平衡,存在被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
3、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两馆”不及时,公民利用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的查阅率较低;
4、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不完善。网站目前的功能大多只停留在公布单位工作动态、机构设置、规划计划、工作制度等信息上,一些互动交流功能还须进一步完善。
2011年,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