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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樊志新
职务:局长、党组书记
姓名:王云峰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姓名:郭爱莲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姓名:朱宣明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1、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综合协调、文件起草、公文处理、会务组织、督促检查、机要保密、对外联系、后勤保障、信访综治、文秘档案、办公信息、国有资产、单位建设、群团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编制人事科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干部进行考察、任免、培养、教育、考核;负责办理全局职工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及离退休手续;负责组织全市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定;负责全局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财务科
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统计资料的填报;负责对城维费、绿化专项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加强对收入支出、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
4、法规科
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情况;组织起草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讼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检查、验收。
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及绿地系统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局属管理的城市公园内相关规划、设计;负责城市绿线和绿色图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各类绿地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绿化规划方案审批;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伐树木的审批;负责绿化工程招投标和市场管理;负责拟定全市园林绿化城维费计划及建设维修计划。
5、绿化建设科
负责组织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安排实施年度绿化建设计划;组织计划的落实、检查、验收和评比;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监督和施工管理;负责对全市绿化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园林城镇的建设及园林城市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监理和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道路、绿地、居住区养护等级评定和标准审定等工作;负责城市苗木、花卉引进的检疫、检验工作;组织城市绿化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各项绿化指标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审核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
负责全市城市义务绿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全民义务植树代植费的缴纳和管理;组织指导、督查、协调、验收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指导开展认养绿地活动;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庭院创建、摸底、分类工作;负责建城区临街店铺、单位“门前三包”(包门前花池内花草种植、后期管护、池内卫生)的相关工作;
6、园艺科
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广场、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园林水系等)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公园等级标准,组织评定公园等级,参与新(改、扩)建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局属管理的动物园动物的保护繁殖、交换和管理工作;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园林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局属管理的公园设施维护、增加经费的计划申报工作;负责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盆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发展和园艺水平的提高;制定相关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相关科普教育及本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对全市名木古树的普查和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全市等级公园的评比验收。参与指导各县(市、区)园林城市申报及初验工作。
长治市园林局主要职责:
(二)负责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本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
长治市园林局
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园林生态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面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审核各
县(市)区和社会单位制定园林绿化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对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五)负责拟定全市园林绿化城维费计划及建设维修计划;审核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负责制定园林绿化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技
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定额标准,并贯彻执行;负责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园
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以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审
查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系(不含河道)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资金的缴纳和管理;负
责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园林绿化专项资金;负责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化资金的方案审批和监管使用。
(七)负责城市公园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园管理检查标准;负责局属管理的广场、公园内大型活动的审定核准;负责局属管理的动物园观
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管理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园内设施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管;负责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负责盆景资源的调查
、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苗木、花卉的引进、检疫、检验工作;负责节日摆花及园林对外展出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法规执法监督;承担园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更新城市树木的审批。
(九)负责组织制定城市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编制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全民义务植树代植费的收缴
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承担长治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组织园林绿化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和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负责园林绿化行
业的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及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十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队伍的建设,组织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技术等级考核。
(十二)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引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负责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
评估工作;负责城市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的申报及初验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秋季是一年当中进行城市绿化的第二个黄金季节,为抓住秋季有利时机,建设花草遍地、绿树成荫的城市生态环境,连日来,我局全面展开秋季绿化准备工作。
2013年的秋季绿化以增绿提质为重点,我局拟完成八项任务:一是迎宾大道带状游园增绿提质;二是市内8条道路、7个游园、3个安全岛增绿;三是北外环道路绿化、游园建设;四是跟进14条道路附属绿化;五是种植35万盆市花(月季);六是完成116个市内晨练点改建;七是4条道路附属绿化变更续建改造;八是安排、督导社会绿化增绿提质。
我局秋季增绿提质方案已制定完成,并提出增绿提质技术要求及安全防范措施。紫金东街延伸段、208国道两侧已开始打点放线,北外环道路准备地被种植,月季种植已完成18万株。另外,还有三条跟进道路附属绿化准备开工。 2100433B
银杏在长治市园林景观营造中的应用
<正>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树种选择对于景观的营造非常重要。银杏素有\"植物界的熊猫\"之称,它是经历了第四纪冰川后唯一在中国遗留下来的中生代孑遗稀有树种,为一科一属一种的落叶植物,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银杏叶形独特,且属于彩叶树种,在庭院、广场、学校、公园及道路等景观营造中被广泛应用。为了更深入地了解银杏在长治市的应用,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从几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旨在为银杏在长治市园林绿化中的
长治市园林绿化树种选择技术
系统研究了长治市辖区特有环境条件下城市绿化树种的种类和配置方式,不仅能为今后辖区各县(市、区)生态建设提供参照,还将有助于城市间园林绿化的交流与合作。
1985年3月,成立洛阳市文物园林局,主管洛阳市的文物和园林绿化工作。1992年9月,撤销洛阳市文物园林局,组建洛阳市园林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管洛阳市的园林绿化工作。1997年12月,洛阳市园林局变更为正县级行政单位,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城市绿化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园风景科、技术科。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有关要求,加强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柳州市园林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三)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归口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市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重点绿化美化区有关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绿化养护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综合管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拟订本市的实施细则,组织市属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审核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监督绿化工程质量并按标准进行验收。
(六)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七)负责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主管城市绿化规划控制线的管理、城市树木及绿地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地护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绿化工程市场,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和三级以下的资质申报审批及对申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审查。
(九)草拟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工作,保护和推广科研成果,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
(十)负责柳州市赏石事业的发展与协调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
5.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
武汉市硚口区园林局设3个职能科(室)和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程晓华
(二)绿化管理科;负责人:张世明
(三)绿化建设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