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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预订所付的钱。
元 戴表元 《回凌德庸诸公启》:“谓其可为童子之范模,遂欲大率国人而馆谷;既领订金之诺,又来俪锦之笺。”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2100433B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来看,定金为解约定金,即交...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
装饰装修工程定义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装饰装修工程定义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http://www. Cn Home .com 2003-5-20 收藏此页 建筑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历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我们所说的建筑 装饰,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内外装饰,是建筑装饰工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装 饰本身都依附于建筑物的主体或环境空间。 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是由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和 内外装饰等三个部分组成的整体,每个部分都不是独立存在的。 —— 1991 年 10月 11日建设部致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筑装饰行业管理问题的报 告》(建施 [1991]669 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迅速,为美化城市、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 条件,满足人民精神和物质文化的需要,扩大我中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做出了重要贡 献。 —— 1996 年 1月 8 日建设部致国务院 “关于请示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
此“定金”非彼“订金”
此“定金”非彼“订金”——此“定金”非彼“订金”
买房订金能不能退?这是让很多购房者纠结不已的问题,房子不想买了,但是几万的订金能不能退呢?什么情况下能退呢?
买房订金能不能退?
订金是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备定金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而“订金”,无论哪一方反悔,开发商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则需要返还买家已交的订金。
买房订金的作用是什么?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购房者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订金的数额一般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该即时返还或是抵充房价。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订金?
1.房地产开发商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未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以上四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退还订金。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实际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完全不一样,购房者需要明辨定金和订金。用法律依据来维护自身利益。
广而告之
家居装修中,经常会遇到预付款的问题。如果需要预付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马虎大意,否则很有可能出现预付款要不回来的情况。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定金”和“订金”,很多人认为这是一回事。但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
定金是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资金额度的一定比例,预先给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品。简单地说,这是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目的就是促使当事人履行职责。交过定金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应当的责任,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接受方违约,需要向对方返还双倍债务。定金是可以做抵押款的,当然也可以收回。
订金在法律上并不规范,一般认为这是一个单方面的履约保证,也经常被视为预付款。这种保证和约束只是针对出钱人一方的。如果接受对方违约,订金只能退回,但是不会得到双倍的赔偿,如果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受方就会把定金当作是赔偿金或违约金。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或者在涉及预付款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读一读里面的文字规定,不要让对方的文字游戏欺骗了我们,尤其要保护我们不受家装公司“霸王合同”的伤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投诉,用法律武器来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
定金、订金、付款款都是在是都是在主合同履行前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款项。因此,很容易混淆,在实践中,许多人把定金当作“订金”或写成“预付款××元”,以至于发生纠纷时分不清是定金还是订金、预付款。这三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房地产买卖中的定金不超过房产总价的20%,多数房产买卖中,定金仅占1%-5%,房产买卖的定金有违约定金和成约定金,违约定金一般约定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成约定金约定在定金合同中。区别就是成约定金是合同的预约。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归卖方所有,卖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在房产价格上涨期间,卖方也就是俗称上家,无故涨价,俗称跳价,宁可双倍返还定金也不愿意出售房产,此时买方因注意将定金约定的高些,这样可以防止卖方跳价。在房产价格下降期,则反之。
订金并非定金,定金和订金很好区分,订金一般称小订,定金称大定,订金并不具有违约赔偿的性质,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买卖不成应当退回订金。所以沈律师教大家区分:定乃一定的定,如果是一定的事情,违约自然要赔偿,订是言字边旁,言而无信,自然可以反悔。
预付款是在订立买卖合同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费用,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来确定,如果买卖确定的,预付款一般转为价款。
在房地产买卖中还有一种意向金,常见的操作过程是:买方有意购买房产的,交付意向金给居间方,然后居间方将意向金交付给卖方后转为定金。如果居间方没有预付款交付给卖方时候,仍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