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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市与县(市、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市税政管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出补充、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负责财税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备案工作;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和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四)具体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挂信息中心牌子)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网络和信息宣传、机要通信、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
综合科(挂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 |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
法规科 |
对财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建议;拟订有关财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各部门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税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处罚的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税政科 |
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关税方面的有关工作;承办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审查工作;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
预算科 |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
国库科 |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和贯彻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
行政政法科 |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
教科文科 |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
经济建设科 |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
农业科 |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
社会保障科 |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企业科 |
参与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反映《企业财务通则》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监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金融与国际合作科(挂市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 |
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
基层财政管理科 |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 |
会计科 |
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
人事教育科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
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
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
主要负责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
预算绩效管理课 |
主要负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
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 |
主要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工作。 |
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
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及管理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实施监督;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指导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
市财源建设办公室 |
负责拟订全市财源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执行全市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监督各项政策措施和扶持资金的贯彻落实,对全市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动态管理全市及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财源状况;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财源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目标考核。 |
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办公室 |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级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四)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负责建立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拟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调控、审核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水平。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推荐董事、监事人选;指导市级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国有资本收益运用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和清产核资工作,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管理市级企业的国有资产,查处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拟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制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八)代表市政府对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授权经营;拟定实施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授权营运国有资产方案;审核或批准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营运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对市级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监测投资效益。 (九)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一、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宏观控制和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直售房收入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以及收费项目。 四、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五、具体负责个体私营业户各项收费的征收。 六、负责市直非税收入、收费的稽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年终决算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非税收入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主要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负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集中采购委托、资金支付、法规政策落实等监督管理工作。 |
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一、指导和推动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复核市级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指标。 三、具体办理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 四、负责市级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 五、负责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管理。 六、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制约机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 七、建立信息数据统计系统,准确快捷地提报财政支付状况。 |
市经济发展投资服务中心 |
负责政府性引导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市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调研工作。(2)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资计划,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为政府确定的承担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任务单位统一对外融资、归还借款;根据批准的融资方案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及时拨付资金。(3)负责制定并实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统借统还;负责归集不同渠道的还款来源,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府信誉。(4)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收益权。(5)指导市老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城建重点项目投融资管理中心、市运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市高铁新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市新能源和国家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资金的使用及运营业务。(6)承担原德州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的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管理。(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
承担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财政系统的各类会议接待等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挂市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牌子) |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研究草拟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引用外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省立项的年度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三、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统筹安排、分配使用、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回收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多种经营和利用外资项目的考察评估、计划编报、立项审查、工程检测监督、计划统计、竣工验收及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和运行。 五、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研、宣传、培训和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实施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对外交流、合作和农业引用外资项目的资金回收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主要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中心 |
负责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一)德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市收费局、市住房资金管理处)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的宏观控制和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直售房收入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以及收费项目。
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个体私营业户各项收费的征收。
6、负责市直预算外资金、收费的稽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年终决算的审核审批工作。
8、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9、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内设5个科室:
1、收费科
对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审查立项;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年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和管理,受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申请,审查减免项目;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的收入工作;汇编审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计划。
2、资金管理科
草拟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承办市级预算外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及缴拨款工作;承办省拨资金、城市增容费和土地出让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级“票款分离”工作,指导全市“票款分离”工作的实施;管理市直单位银行帐户。
3、票据管理科
负责收费票据的印制、保管、领购、登记、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4、稽查科(挂稽查大队牌子)
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5、住房资金管理科
草拟全市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管理和监督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售房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对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住房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代管中央、省驻德单位住房基金;编制全市住房资金的财务收支决算草案;参与全市房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德州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集中采购委托、资金支付、法规政策落实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缴、核算、管理、使用等工作。
(五)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指导和推动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复核市级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指标;具体办理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负责市级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管理;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制约机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信息数据统计系统,准确快捷地提报财政支付状况。
(六)德州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本市财政系统干部人员的培训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吉林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王健:德州市财政局局长
孙军强:德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志坚: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进宝: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苏文正: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孟曰鹏: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车洪裕: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张黎光: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31日,被德州市普法办评为“德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郝晓伟(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晓冬(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秀荣(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鲁平(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兴海(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书庆(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福玉(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军(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营(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钟涛(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党委纪检组组长)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静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笠菲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刘玉珍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魏云辉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燕
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邹荣付
昆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梁勇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杰(挂职)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云萍(挂职)
昆明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罗锐
郝晓伟(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晓冬(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秀荣(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鲁平(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兴海(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书庆(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福玉(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军(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营(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钟涛(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党委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