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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坚持以“六新并进”为牵引,以“两山”理念为指引,按照“七抓七提升”的工作思路(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提升政治站位、抓“六个美丽”行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抓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两山”转化速度和成效、抓乡村生态振兴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抓补短板工程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抓保护机制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管控水平、抓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筑绿色环保新生态,建设美丽咸丰。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基本信息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简介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2021年环境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39μg/m3、29μg/m3以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噪声逐步降低;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和重大环境风险防范,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环境治理能力逐步向现代化迈进,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工业、农业、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组织申报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教育培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

2、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实行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制、登记豁免等,积极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功能,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疫后重振强功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加大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筹划及申报工作,积极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和使用监管、调度督办等,加强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3、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技术、绿色采购、绿色包装、绿色回收,实现服务业绿色化转型。促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节约消费,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抓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程。

在前期摸底排查、登记挂牌的基础上,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理,严格实施禁用区管控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实施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压实乡镇、村组责任,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管,落实巡查、通报、整治、问责机制。加强非煤矿山、石材加工、石英粉体加工、家具制造等工业扬尘管控。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倡导使用绿色环保的涂料、油漆、粘合剂、固化剂等。加强汽车维修保养行业油漆喷涂、木材加工厂粘合剂使用及油漆喷涂、户外涂装广告等日常监管。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与重点污染物协同治理,做好污染天气应对。

2、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开展企业非法排污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水域的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医疗废水处置监管,严禁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水排放。

3、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强废弃矿坑、畜禽养殖、地下开采等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强化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

4、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于补短板、提功能,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不断夯实农村生态环保基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乡镇对已建成设施做好运行维护。积极开展“清洁家园”及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清废”行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清废”行动,对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塑料等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向上对接医疗废物中转站建设项目。

6、抓好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开展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各方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

7、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扎实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行动。

8、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省厅驻鄂西专员办“四位一体”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度整改任务。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准备工作。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争创“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巩固和深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成果,以“生态 ”业态为基础,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提升生态经济占比,打造县域绿色经济体,探索“两山”转化路径。

2、全面实施生态振兴战略。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认真谋划生态振兴的方向和思路,抓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提升人居环境。

3.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结合咸丰实际,合理确定咸丰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科学谋划“十四五”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机制,编制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加强自然保护地环境监管。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砍伐、放牧、狩猎、捕捞、开垦、烧荒、开矿、采石、采砂、开办企业、项目建设、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宣教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实践活动。抓好生态文明宣传“八进”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进扶贫户)。开展“护源”系列饮用水水源地之行宣传活动和“护绿”系列自然保护地之行宣传活动。

(四)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1、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和信访处置能力。加强环境执法规范化、效能化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任务,严厉查处、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好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协同、处置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化解处置各类环境风险。严格按照“1、3、20”(1天内转到责任单位、3天内受理、20日内办结)信访工作机制,做好信访问题处置,提升群众满意度。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深化水环境质量、土壤和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开展监督性监测、常规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监测任务。推进龙洞湾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第二个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并投运。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3、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承接省、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加强探索与实践,不断改革创新,逐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构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启动生态环境监测改革。

4、系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评工作。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化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运用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严把环境安全关口

1、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深化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应用,严格施行联单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档案。

2、保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核与辐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加强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加强辐射监管人员培训,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水平。

3、落实排污许可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对本级审批的一般项目环评实行一周审批制、招商引资项目3天审批制和重点特殊项目即时审批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六)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抓实“三会一课”,注重常态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党务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促污染防治攻坚。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防范化解舆情信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宣教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严格落实“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细处小处延伸,从严整治新“四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2、全力打造“四个一”机关。在建章立制,规范服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全面系统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四个一”机关(从严治党的一面旗帜、精湛高效的一支尖兵、作风优良的一个集体、务实为民的一个窗口)。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加强政务公开服务,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3、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办好青年学习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四铁”精神(铁的信念、铁的本领、铁的作风、铁的担当),紧紧围绕“转机制、强中枢、补短板、亮名片、树权威、建铁军”的工作思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担当意识,不断提升“敢打仗、打硬仗、打胜仗”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七)全面完成共性工作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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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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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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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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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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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献

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用水 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用水

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环境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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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8MB

页数: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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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 南京市生态环境

南京市生态环境

格式:pdf

大小:1.8MB

页数: 7页

1.自然环境概况 1.1 地理位置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地区,距入海口 347 公里,北纬 31°14′~32°37′,东经 118 ° 22′~ 119 ° 14′。东望大海,西达荆楚,南壤皖浙,北接江淮,长江越境而 过。距上海 300 公里,距北京 1200 公里,向西离重庆 1400 公里。境内山岗、 平原、河流交错。 全市总面积 6582.31 平方公里, 2007 年总人口 617.17 万人。 1.2 自然环境概况 1.2.1 地质地貌 南京地貌特征属宁镇扬丘陵地区,南京市辖区总面积 6582.31 平方公里,其 中市区面积 4723 平方公里,地形以低山、丘陵为骨架,以环状山、条带山、箕状 盆地为主要特色, 组成了一个低山丘陵、 岗地和平原、 洲地交错分布的地貌综合体。 其中低山占土地总面积的 3.5%; 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 4.3%; 岗地占土地总面积 的 53%; 平原、洼地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简介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以下信息:

1.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也可在建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下载《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中心7楼;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建始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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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简介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以下信息:  

1.领导简介、主要分工;  

2.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6.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7.环境质量公告;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申请表》可以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办公室是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来凤县凤翔大道北153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来凤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来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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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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