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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基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后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种,同时负责自治区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和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行政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信访、调研、税收科研、政务信息、税务报刊发行;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承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法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与税收法规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税政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以及与涉外税收相关的政策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有关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与税种政策相关的其他业务。
(四)所得税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相关涉外税收的税政业务;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工作;办理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其他税政业务。
(五)征收管理科(含: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地方税各税种、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理具体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统一组织对普通发票的设计、印制、管理和纳税申报表、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其中: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实施技术指导。)
(六)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会计、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审核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制定和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所辖县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以及与人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监督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的行为,移送有关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本系统负有经济责任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本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及与税务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九)稽查科(桂林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制定本系统稽查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批各稽查局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涉税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牵头组织本系统税收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大案要案检查及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负责本系统稽查工作质量的考核;负责与公安及司法机关等部门协调涉税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审、分析和报送工作。
你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符合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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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榕湖南路8号
桂林市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韦艺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国准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万春、苏轰、冯建文、袁理兵、邓毓华、唐亚林、刘恒智、李慧萍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肖劲松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伍俊(苗族)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蒋黎明、王荣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贵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4.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5.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理信息系统。
8.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9.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负责桂林市区的稽查工作和协助各县局对大案要案的检查。
(二)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企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逾期催缴、加收滞纳金、收缴补税罚款、减免抵缴退税审核报批;负责发发票管理、发售发票、防伪认证、解税结票、交叉稽核、重点户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错征税款退付、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以及稽核申报纳税发现大要案的转办;负责一般纳税检查和税收管理权限内的税务行政处罚等工作。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 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信息安全保密 ,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个﹝ 2008﹞175号 【发文日期】 2008-06-27 【实施时间】 2008-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密码重置申请表 2.个人所得税数据查询申请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西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盐边县地方税务局
江阴市地方税务局,宜兴市地方税务局,锡山地方税务局,惠山地方税务局及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下设征收分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三个直属单位。南平市局下辖10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延平区地方税务局、顺昌县地方税务局、邵武市地方税务局、光泽县地方税务局、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建阳市地方税务局、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浦城县地方税务局、松溪县地方税务局、政和县地方税务局。目前,全市系统县(市、区)局共设56个分局。
南平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