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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扶持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调节我区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三、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事业,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公共图书馆事业,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自动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参与规划并实施我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归口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区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依法管理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文物等市场;指导和协调文化、出版物、广播影视、文物等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六、指导广播电视业务,并对广播电视事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类节目,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依法管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负责设立著作权管理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书报刊市场、印刷企业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著作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八、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九、依法查处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的违法违规活动,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责。
十、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十一、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下级文化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十二、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政策法规科
文化艺术科
文化产业科
文化市场管理科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科
高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于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区县管理部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的新闻、出版、广播、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
查不到就很有可能是假刊物了
唐山高新区工商局在哪里;是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区幸福道15号。。。请看图片
新闻出版局(施工组织设计)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1页 No.032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文件编号 :XJ-SZ-032-2003 版本号 /修改状态 :A/O 编 制 : 李玉萍 审 核 : 贺永良 批 准 : 吴治国 批准日期 :2003 年 5 月 20 日 生效日期 :2003 年 5 月 23 日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二 00 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2页 目 录 编制说明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概述 1.2 结构情况 1.3 建筑情况 1.4 建筑防水 1.5 建筑节能 1.6 建筑安装 1.7 水文地质情况 1.8 工期及质量等级 第二章 劳动力配备计划和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2.1 施工准备 2.2 主要实施目标 2.3 施工顺序 2.4 工艺流程 2.5 主要
新闻出版局(施工组织设计)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1页 No.032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文件编号 :XJ-SZ-032-2003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2页 版本号 /修改状态 :A/O 编 制 : 李 玉 萍 审 核 : 贺永良 批 准 : 吴治国 批准日期 :2003 年 5 月 20 日 生效日期 :2003 年 5 月 23 日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二 00 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目 录 编制说明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概述 1.2 结构情况 1.3 建筑情况 郁金香苑 5#住宅楼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3页 1.4 建筑防水 1.5 建筑节能 1.6 建筑安装 1.7 水文地质情况 1.8 工期及质量等级 第二章 劳动力配备计划和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2.1 施工准备 2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直管县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我省农家书屋的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落实好、使用好专项资金作为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关键。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关于增报2010和2011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冀新出联字〔2010〕8号)精神,2010年及以后上报计划建设的农家书屋,市、县配套资金由各市、县负责采购。各市、县要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和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集中采购或市、县分级采购的方案,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政府采购方案,以合理的价格(折扣)作为评标依据,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并加强对中标单位采购行为的指导,避免采购价格(折扣)过高或过低。
二、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6号)的要求,农家书屋工程配套资金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其使用必须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侵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不能用于工作经费、书屋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性支出等。
三、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奖励资金由省级统一采购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市、县配套资金由市、县采购20种以上的报刊和部分科技类图书。
四、要把选配好出版物作为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采购的出版物要从当年度《总署推荐目录》(登录《农家书屋网》公告栏)中选择。图书采购以适合当地需求的科技类图书为主,采购数量根据地区配套资金情况,每个书屋图书选配数量为300册-450册。具体见下表:
市、县配套资金(元/家) |
最低数量(册/家) |
10000 |
450 |
8800 |
380 |
8500 |
360 |
8200 |
340 |
7900 |
320 |
7600 |
300 |
设区市、直管县要严把图书质量关,决不允许用库存书、图书馆下架的旧书以及质次价高的低劣图书冲抵农家书屋图书数量。《采购目录》在采购前要报省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目录才能进行采购。
五、书屋建成后,要逐级组织实施验收。县局全部验收,市局按30%、省局按3%的比例抽查。验收内容包括书屋场地、书架、桌椅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出版物、三项制度、三个登记本、开放时间公示牌以及管理员桌签等。省局将通过编发简报、印发文件等形式对各设区市、直管县的工作进行通报。年底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各设区市、直管县要及时上报出版物采购情况,报告要附资金使用的单据、采购清单等。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新闻出版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作为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一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有序、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委宣传部加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和受广东省电影局委托承担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电影放映等行业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共48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项。根据市政府的关于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公开的统一要求,我局承担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全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主动公开。
除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全部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主动公开以外,我局还依托广州文明网建立广州市新闻出版局板块,通过该专题网站板块对我局的政府工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共发布包括通知公告、许可证注销公示、工作动态等在内的各类政府工作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政府信息管理,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我局履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档案材料和印发的通知文件由市委宣传部统一进行分类归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使政务公开有章可循和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广州市文明网建立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专题版块,向公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该平台发布《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对实体书店扶持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荐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版权示范项目的通知》等通知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公示信息共计106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10 |
17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9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作为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官网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还需继续加强。我局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注重借力宣传部门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媒体的优势,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新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指标,更好地为市民群众服务,推进新闻出版、印刷复制等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01—2007)
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建设标准(建标131—2010)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标准(建标12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