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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在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一、无证作业问题突出。由此引发的事故在上半年事故起数中占较大比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
特种作业是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岗位,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过程。各设区市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梳理分析发生事故的教训,积极借鉴各地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当前全省暑期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人员安全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检查标准,督导施工企业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通过集中治理,坚决杜绝以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到期未复审;三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未补办;四是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一致或持假证;五是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
三、标本兼治,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市场准入
从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安全监督备案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工程总承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应按规定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视为无证上岗。
四、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
各设区市要针对本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和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2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1条、第32条相关规定从严处罚施工现场无证上岗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1日 2100433B
施工现场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安维、卷扬机)等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
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 1、打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在网站右边找到便民服务,选择特种作业人员成绩查询。 3、到特种作业人员成绩查询页面后,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信息,点查询按钮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是什么这是很多朋友咨询的问题,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并且在网上是可以查询的,那么中...
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指的就是非常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其他人或者是周围的建筑物的安全有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作业,如果管理的不是非常到位,或者是相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专业技能存在不足,就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非常大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特种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并且非常容易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指的就是非常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其他人或者是周围的建筑物的安全有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作业,如果管理的不是非常到位,或者是相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专业技能存在不足,就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非常大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特种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并且非常容易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文件全文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权益,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等法规规范,结合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际,现就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配置满足施工需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的临建设施,完善职工生活条件。
(二)施工现场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且有明显的分界,并设导向牌,导向牌要坚固美观。
(三)建筑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时,应当采用防护网进行封闭作业,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采用整体提升脚手架
或者滑模等工艺的,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封闭。防护网应当整洁、牢固、无破损。
(四)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道路坚实、平整、畅通。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制定洒水抑尘和清扫制度,对裸露场地和粉尘源覆盖遮挡。
(五)施工现场应排水畅通,设有排水管网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泥浆不得随处、随意溢流。不应有液体的“跑、冒、滴、漏”和固体的“扬、洒、遗、漏”等现象。
二、加强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和建立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医务室、吸烟室、职工活动室、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办公等临建生活设施。
2.临建生活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临建设施。
3.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应设置饮水桶(或饮水器),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饮水桶(或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用材料合格并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要求。
5.临建生活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火等性能要求。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施工企业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区域及责任管理。消防设施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要求。
7.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设置报栏应牢固美观,并有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充电场所,满足小型工具、电动自行车、应急器具、对讲设备等生产生活机具的充电需要,并安排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可因地制宜或依托职工食堂设立工地超市或便利店,方便职工生活。
(二)职工宿舍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职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人均面积2.5平方米;
3.室内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地面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低压充电装置,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5.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宿舍的卫生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室内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分类专用容器,并及时处理;
6.宿舍外道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设施;
7.职工宿舍空间及设施须保证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职工取暖的需要。暑期施工宿舍应采用空调、电扇等降温措施,并保障正常休息用电需要。冬季施工宿舍应考虑电暖气等采暖措施,并保障正常休息用电需要;
8.职工宿舍照明及插座用电宜选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插座宜选用USB口插座。空调、电暖气等设备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宿舍内严禁使用其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三)职工食堂
施工现场职工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应取得许可证并设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有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要清洁、卫生,桌凳要整齐,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3.食堂要保持干净整洁,墙壁、天棚刷白。地面应采用水泥抹面、地砖等,制作间、操作间墙壁、灶台周围应粘贴不低于1.8m的瓷砖。食堂要有给排水管道,排水设施要通畅。要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安装纱扇等防蚊蝇设施,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食堂外要按照规定设封闭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5.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食品储藏柜(箱)要生、熟食分开存放,夏季食品要有防蚊蝇措施;
6.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环保型清洁能源,并设置排烟、气及防火设施,操作间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满足消防要求;
7. 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身着白色工作服,头戴白色工作帽;
8. 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并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9.食堂内不准住人。
(四)厕所
施工现场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区内施工现场应设节能型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便池镶贴瓷砖,门窗要齐全;
2.厕所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8m,厕所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蹲位个数不低于工人数的5%,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3.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4.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污水通过化粪池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线;
5.厕所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要有灭蚊蝇措施,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五)淋浴室
施工现场淋浴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淋浴室内应设有更衣间,且更衣间应与淋浴室隔离,有挂衣架和衣柜等;
2.淋浴室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淋浴室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6m,喷头数量不少于住宿人数的5%;
3.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地面应防滑,应有冷热水供应,排风、通风良好,安装防爆、防潮灯具;
4.淋浴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专人负责清扫、消毒。
(六)医务室
施工现场医务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上岗;
2.医务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和相关医学挂图;
3.医务室应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和药品;
4.医务室应要做到干净卫生、定期消毒,通风良好。
(七)吸烟室
施工现场吸烟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吸烟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2.吸烟室应做到干净卫生,通风良好;
3.吸烟室应有消防措施。
(八)职工活动室
施工现场职工活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动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专人负责卫生;
2.活动室应有电视机、书报、杂志、棋牌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3.活动室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九)农民工业余学校
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业余学校应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设专人负责卫生;
2.业余学校应有必要的教材、设备、设施,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3.业余学校师资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4.业余学校应有文字记录档案。
三、做好施工现场急救保健与卫生防疫
(一)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医务室),有专(兼)职人员值班,应有保健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材、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具备应急急救的处置能力。
(二)加强施工人员卫生防疫教育,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教育。
(三)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现场人员患有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处置。
(五)应对生活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食堂、饮食等的卫生状况。食堂应有许可证,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并注意个人卫生。加强食品及原料的管理,严禁“三无产品”及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六)暑期高温天气作业,应当缩短室外作业时间,为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酸梅汤等)和必需的药品(藿香正气水等)。
(七)应对生活区卫生及防疫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消毒。
四、提高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一)企业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明,并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治安保卫安全工作,应做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应加强对职工法律知识、治安保卫知识的培训教育,严禁赌博、酗酒、盗窃、吸毒、打架斗殴和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行为。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四)建立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应对职工宿舍住宿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杜绝外来人员留宿。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内保工作,加强重点物资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落实生产生活安全保障
(一)出入口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处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
2.大门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大门处应按照主干道标准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大门应做到整洁、美观,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夜晚要亮。
3.大门处应设置警卫室,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度,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应实行人员刷卡上岗、持卡考勤 “一卡通”、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二)围挡
1.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m。
2.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用材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定型材料,严禁使用彩条布、竹笆、石棉瓦、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3.应根据地质、气候、围挡材料进行设计与计算,确保围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严禁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4. 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案;大风、大雨及冻融季节后应对围挡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应加强对围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粉刷和清除小广告,保持墙体美观、整洁。
(三)道路
1.施工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2.主干道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平整、坚实,两侧设有排水设施。硬化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材等,不得有沉陷、突起。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识,应设置导向牌、限速牌、材料标牌、办公区牌、生活区牌、卫生区牌等各种标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4日
2100433B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培训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支撑作用,不断丰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功能,有效提升数据信息质量,扎实推进我省考核、延期复核、换证等相关工作规范、高效、便民。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15日起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操作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流程管理
1.实行分级审核管理。为强化层级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换证均实行市、县分级审核。设有考核基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基地申报事项进行核验,并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有考核基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审核相关基地申报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分级审核流程配置相应管理权限。
2.强化身份信息核验。为提高人员数据管理质量,发挥人员、项目、资质、招投标等联动监管效能,凡申请考核、延期复核、换证的人员均须进行二代身份证信息和指脉信息采集。采集入库的二代身份证和指脉信息,将作为今后个人进行考核、延期复核、换证、查验的依据,如信息不吻合,将影响上述有关事项的办理。
企业可自行采集本企业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指脉信息须由申报人员至考核基地进行现场采集。
3.启动换证办理流程。对于已经2次延期复核,且届满6年使用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将启动证书换发工作。为配合换证工作需要,管理系统增加换证功能,换证工作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4.加强考核计划管理。考核基地制定考核计划应遵循科学严谨、如实准确的原则。考核计划作为考核实施依据实行信息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计划制定、申报、审核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1)要素限制。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质量,考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并遵循考核客观规律实施。在考核计划申报和组织过程中,管理系统对相关要素进行限制:同一工种的实操考核时间不得早于理论考核时间;相关工种考评员由考核基地按每工种最少配备2名的标准从系统数据库中选取;每工种每天实操考核人数上限为60人。
(2)计划申报。考核计划原则上以周为单位上报,各考核基地应于实施考核的前一周周一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工种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计划上报。
(3)计划审核。设有考核基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周周二前进行考核计划网上核验并上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三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设有考核基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三前完成相关基地考核计划审核工作。考核计划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生效的考核计划不得修改或撤回。
(4)计划发布。管理系统每周自动汇总和生成各基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时间安排表,并通过厅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5.考核计划组织实施。各考核基地应严格按照考核计划,进行相关工种报考人员考核分配,管理系统将根据工种、补考等情况进行单个分配或批量分配,分配成功后随机生成准考证号。
6.考试机IP地址备案。理论考核仍采用机考模式,考核基地须提前进行考试机IP地址备案。理论考核过程中,机考系统将自动绑定考试机IP地址,未经IP地址备案的考试机将不能访问在线考试系统。
二、强化考评管理
7.完善考评员数据库。在严格考评员选拔的基础上建立考评员退出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考核基地通过管理系统确定相关工种的考评员,每位考评员每天考核的工种不超过2个,且考核人数不超过60人。
8.实现考核过程留痕。考评员应对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实操考核成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实操考核当日签到。实操考核开始前,2名考评员应在考核基地现场进行身份证和指脉信息采集,所采集的信息直接记入管理系统数据库,作为考核考评员到场情况的依据。
(2)实操考核成绩确认。实操成绩经考核基地录入管理系统后,须经2名考评员以共同指脉信息验证的方式确认。确认前,考评员如对成绩存有异议,可进行协商调整。
9.加强考评人员监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实操考核计划进行审核时,可根据群众反馈、投诉举报、事件查处等情况,通过管理系统对考核基地上报考核计划中已配置的考评员进行调整。
三、健全题库管理
10.定期更新机考题库。考核题库依据法规标准、技能要求、行业发展等情况,适时修编和定期维护。2016年5月起,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电工”、“桩机操作工”、“建筑焊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等11个工种的考核采用新题库,其它工种题库待教材修编后适时更新。
四、规范证书管理
11.增强证书核验效能。为增强我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防伪和信息核验效能,管理系统增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副本二维验证码标识打印功能,通过对证书二维验证码的扫描,可直接核验证书信息。如重复打印证书,二维验证码同步更新,原证书和二维码标识自动失效作废。
12.规范证书有效期管理。为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管理,对证书正本使用期和副本延期复核有效时间进行规范、统一。
(1)正本。对于新培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其正本显示的“初次领证日期”,为管理系统中考核基地确认上报考核成绩时间;对于延期换证,“初次领证日期”则为管理系统中考核基地上报继续教育通过的时间。
(2)副本。证书副本在复核栏分别标明两次复核有效期的起止时间,两次复核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分别为考核基地对持证人员完成第1次和第2次延期复核后,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的时间,两次复核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分别为正本显示的初次领证日期开始时间后延4年和6年。
13.证书照片统一下载。为提高证书照片的准确性,证书照片统一由管理系统生成。各考核基地在证书制作中,必须使用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有证书编号的照片。
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了解本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开展情况和所属考核基地相关工作实施情况,逐级做好业务指导,同时,要建立健全报告、投诉、检查、责任倒查等机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日常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各考核基地应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及时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各项要求和操作程序,以“规范、高效、便民”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相关事项顺利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我中心委托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于近期在苏州举办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叉车司机”、“建筑施工现场场内翻斗车司机”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报名方式及步骤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并严格遵守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章制度;
2.具有丰富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熟悉特种作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具有判断作业中可能出现故障或险情的能力,有丰富的现场急救经验,并能及时排除出现的故障或险情;
4.具有从事安全教育、管理和相应特种作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
6.无高血压和心脏病等其他相关疾病史。
相关人员可结合考评工种进行选报,但每人所持考评员证书工种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请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 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通知公告”栏目或“江苏建筑业网” http://jscons.jscin.gov.cn/jscons/default.aspx)—“政策文件”栏目,查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培训的通知》。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7月2日下午14:00-17:00;
2.培训时间:7月3日-6日;
3.报到、培训地点: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1楼105室
地址:苏州市砂皮巷42号(景德路王天井巷265号对面)
联系人:刘钦燕、吴小娟、毛祝建
联系电话:0512-67533081、67533022。
四、报到及资格确认要求
培训人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二代身份证采集和指脉采集。
1.报到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申报表,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并需加盖工作单位、代报名考核基地及市、县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或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近期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身份证、指脉信息采集
为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员考核鉴定水平,加强责任意识,我省对考评员考评工作实行数据动态管理,故考评员培训班分别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指脉仪采集申报人员身份信息和指脉信息。
3.注意事项
(1)报到时,将严格核对申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因报到时需采集申报人员指脉和指纹信息(指纹信息用于考勤),故必须本人到场;
(3)为了现场考核安全,请学员自带防滑鞋。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经物价部门核准,本次培训收费为900元/岗位(含教材文具、授课考试、证书发放等费用)。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1.成绩查询
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申报人员登录“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2.证书办理
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后,“考核基地”携带合格人员准考证,统一至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11号窗口)领取证书。领证注意事项如下:
(1)以考核基地为单位领取;
(2)领证时携带合格人员准考证,如有准考证遗失者,需携带该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考核基地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七、联系方式
具体培训工作有关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金 强、刘钦燕,联系电话:025-51868680(兼传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