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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了解全省保障性住房设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今后保证性住房建设的设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设计水平和建设品质,促进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图评审的范围为各地在建和2011年拟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评审内容
包括设计深度、户型、功能和平面布局、配套设施、抗震设防、节能以及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款执行情况和履行手续情况等。
三、设计文件要求
各设区市从在建和2011年拟建项目中,选择建设规模最大项目的单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各一套(应当是全套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装饰装修设计),并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提供图纸进行评审,总结和归纳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给出评价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市,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借鉴和改进。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督促整改和处理。
(二)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严肃对待,如实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保证设计图纸的真实、完整性。
(三)各市应于2011年4月12日前,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3103房间
联系人:任伟胜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都要经过审查吗答:我们这里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经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哪就是说,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都要经过审查。除非您的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补充: 但是我的情况是我们...
我发给你一篇看看。
施工招标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有何区别:区别就是设计图是方案创意的图纸,施工图是用于指导实际施工的图纸。设计图:一般特指建筑专业的方案图。就是方案图纸,用来表达设计者的总体设计概念,功能分区,流线布局,...
关于开展换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
桂建政务[2008]9号各市建委:我区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关于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有关规定,
关于开展换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
桂建政务[2008]9号各市建委:我区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关于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有关规定,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和《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根据领导指示,请各地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地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情况;
(二)参建各方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三)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
(四)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情况、分户验收情况、终身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对所辖区域内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开展全面自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认真围绕督查内容和重点,做好全面自查工作。
(二)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各地自查情况报告务于2月20日前报省质监总站。
省厅将于3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巡查,将对各地开展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2100433B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1]29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于2012年7月开始对全省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全省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条件、市场行为、审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1、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条件
(1)人员情况,包括审查人员配置,专职和兼职人员数量、专业、年龄、注册情况等。专职人员是否坐班专门从事审查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营业执照、认定证书、公司章程,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构成。
(3)办公场所情况,场所与工商注册地的一致性,场所面积与内部机构设置的一致性,检查房屋租赁合同(5年以上)或房屋产权证明。
(4)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制度,质量责任或保证制度的制定情况,是否有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情况。
2、内部管理情况
审查信息统计上报制度和施工图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是否有专职部门和本职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情况。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
从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抽调2012年度已完成审查项目的施工图纸,由省、设区市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每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抽查2个公共建筑和2个住宅工程(承揽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审查工作的,其中抽查保障房工程1项);每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抽查2项市政工程。
对以上抽查的工程,省厅采取调图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另行通知)。
4、是否存在超出认定证书范围审查或者对省外进冀勘察设计项目未办理备案手续进行审查的;是否存在使用外单位人员或者使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审图的等违规行为。
二、检查程序
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检查安排
(一)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本局所属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2012年8月30日前,各市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认定条件、执业行为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依法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以下监督检查的文件资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1、设区市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正式文件;
2、《检查结果统计表》;
3、《检查结果意见表》;
4、《取证材料登记表》;
5、河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监督检查表(含电子版)。
(三)2012年10月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2月份总结监督检查工作,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认真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周密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检查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并对监督检查组人员进行法规、标准的培训,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资质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检查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防止走过场或敷衍检查的现象发生。
(三)检查中对每家施工图审查机构都应实地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要取证相关材料,填写《取证材料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和企业或机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由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罚建议。
附件:1、监督检查结果统计表
2、监督检查结果意见表
3、取证材料登记表
4、河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监督检查表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勘察设计质量把关作用,保证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施工图审查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条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获得认定后,应保持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撤销其认定,保证机构资格满足标准要求。
实行施工图审查人员登记考核制度。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审查工作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依法清出审查人员队伍,不得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保证审查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市场监管、审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审查程序、时限和工作标准要求,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保证审查工作质量。
应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专业审查结果、审查意见和结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信息统一纳入管理系统中,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业绩,施工图审查工作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二、专项整顿范围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的单位,以及在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人员和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完成审查工作的质量情况,均为本次专项整顿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审查机构认定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1〕290号)的规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办公场所、机构管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2013年以来完成审查的施工图纸、审查报告及各专业和工程勘察审查意见。核查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审查合格书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审查合格的项目资料是否规范完整,施工图纸是否依然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其他规范标准要求的情况。
(三)市场行为。检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审查报告和审查合格书,核查履约情况、审查程序、持证上岗等内容,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取费标准恶性压价、程序不规范、超时限以及无资格人员审图、勘察文件未经审查合格就用于施工图设计或审图机构受理并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3年4月中旬)。印发《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专项整顿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安排,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到位,各项标准要求明确有数,为保证专项整顿效果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2013年4月中旬—8月中旬)。按照专项整顿部署,各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各市按照整顿要求做好工作督导和指导,确保自查效果。各机构要对审查人员、机构建设、内部管理、工作质量、执业行为等全面自查,填写《河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对2013年以来完成的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并于7月底前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报各市主管部门。各市要加强对专项整顿的领导,组织好本市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提交本市专项整顿情况报告,报省厅勘察设计与质量安全处。
(三)集中检查(2013年8月中旬—10月底)。省厅组织监督检查组,对企业实地检查,核查审查人员、机构认定条件、管理制度、机构建设、工作质量以及审查人员到岗、市场行为情况,并对2013年以来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四)总结和健全制度(2013年11月初—12月底)。汇总全省专项整顿情况,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通报专项整顿结果。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相应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和市场监督机制。
(五)全面应用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2013年2季度)。机构、人员和业绩全部纳入管理系统。施工图审查业务承接、审查、出具意见和审查合格书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实现审查业务工作的全程实时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施工图图审查工作关系建设工程质量、公共利益和安全。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顿工作,明确专人按照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收到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实际安排好专项整顿,督导各企业做好自查。各企业要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自查和整改,以此为契机提升机构、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促进勘察设计水平不断提高。
(三)做好总结和评估。各市各机构要结合行业、当地和自身的实际,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整顿暴露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附件:河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情况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