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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要求的通知》(建房市函[2011]132号),进一步落实房屋登记官制度,定于11月24日起在石家庄举办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班,12月21、22日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内容
《全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二、培训考核安排
(一)培训
2011年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班分六期进行,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按照预报名人数,请各设区市将参加培训人员按照《河北省2011年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2)进行分配,填写《_____市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第___期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并于11月18日前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12月21日、22日,分四场(每场半天)进行。参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与准考证入场,请按准考证时间、地点自行前往考核。
三、考核报名
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28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打印报名表,经所在交易登记机构盖章后,将纸质报名材料送交设区市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主管部门11月30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收齐后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审核同意后,将准考证发放至各设区市主管部门。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确定一名带队人员,请将带队人员姓名、电话11月18日前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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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预告登记费也叫抵押登记费,即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预告登记费。二、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
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可...
肯定可以啊。因为现在实行的是全国联网的信息公共平台,无论是在哪儿,只要能够上网,就可以查得到。当然。前提是查询你自己的,如果是其他人的就不行了,因为这毕竟是属于隐私信息,不是随便就能够查到的。也有相关...
房屋登记委托书样本
房屋登记委托书样本 宜; ⑵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⑶办理上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⑷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⑸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更正登记事宜; ⑹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事宜; ⑺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异议提交事宜; ⑻签署房屋登记询问表(包括签名盖章); ⑼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⑽查阅房产发证档案; ⑾其他: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代理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证明 此房屋登记委托书确系 _______亲自出具。特此证明。 见证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代理时效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天。 房屋登记委托书样本【 2】 单位: ______________(全称)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
关于房屋登记程序的几个问题
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物权法》在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时,有“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这一项内容。那么,在房屋登记中,询问是不是必经程序?发证是不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更正登记是不是异议登记的必经程序?
川建房发〔2015〕760号
为做好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现就《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房屋登记官。
二、换证程序
(一)填报信息
1、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登陆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点击“续期换证”窗口,选择继续教育报名。
2、填报信息,提交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打印证书所用,请上传正确尺寸格式的一寸照,不要用手机、数码相机拍照后直接上传)。
3、打印报名表(预览报名表后选择左上角确认并打印按钮。请不要用浏览器右键打印,会导致报名失败)。
(二)审核信息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换证的初审,并于12月20日前将换证报名表统一交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复审。
(三)审核发证
我厅审核同意后,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负责填制《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由我厅统一寄送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其他要求
(一)续期换证,由符合换证的人员自愿申请,不强制要求,也不收取换证费、工本费等费用。
(二)换证后,2010年核发的《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不再收回。
(三)续期换证联系人:
许云勇 电话:028-85568349
赵秀贤 电话:028-85353498
邮寄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 四川省
房地产业协会培训部,邮编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4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房屋登记人员的培训考核,规范登记行为,我厅定于5月中旬开展2015年度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内容 (一)报考条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在岗人员,取得房地产及法律、法规、规划、建筑、土地管理、测绘、经济等房地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3年的人员;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工作满4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屋登记官考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房地产登记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登记实务与案例两个科目,均为上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培训考核时间 全省房屋登记官培训拟定于5月上旬举办,考核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5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 4月 5日至 4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点击进入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报名。报名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市、县登记机构公章。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初审,并于 4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名表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5月5日后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在登记官培训考核专题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报名结果。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请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于2015年5月 10日前向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咨询。 三、注意事项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具体实施。 (二)准考证由我厅统一编排,考前培训时发放。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和无法读取芯片信息的二代身份证无法参加考试)进入考场。 (三)考试全程实行监控录像。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或考试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联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云勇 电话:028-85568349 赵秀贤 028-85350369 1898219445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5日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满足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业务发展的需求,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0]45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1年11月下旬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复核的和已新批成立的检测机构,拟取得检测员培训合格证书和拟增加岗位的检测人员。未通过2011年资质复核和新申办资质的检测机构暂不列入培训范围。
二、组织形式
检测人员培训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范围及时间
检测人员培训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培训的主要岗位包括见证取样、使用功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建筑门窗、室内环境、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等10个岗位。
检测人员培训于11月21日起开始报名,11月30日截止。各岗位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网站。
各建设主管部门和负责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员务必通知到各检测机构。
四、其他要求
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把培训质量关,确保培训的课时、内容和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检测机构参加培训的检测人员,在培训时应严格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对于严重违反培训及考试纪律的人员,取消其培训资格,并纳入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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